巴巴多斯议会
巴巴多斯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21席,由总督任命,其中总理提名12人,反对党领袖提名2人,另外7人由总督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中遴选。众议院27席,由普选产生。每届议会任期五年。议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宪法的修改,需经参、众两院2/3的多数通过。内阁对议会负责。当众议院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根据总理的提请,总督可以解散议会,并要求重新选举。本届议会于1986年5月产生。民主工党得众议院24席,工党得3席。参议院议长弗兰克·莱斯利·沃尔科特,众议院议长劳森·威克斯,均于1986年6月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