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县令兼陵台令事太宗雍熙二年五月,巩县令注官兼带“兼陵台令事”衔,直至真宗景德四年正月巩县永安镇升为县止(《宋会要·礼》37之27、28)。参“陵台令”条。
简称❶南外宗正。《夷坚乙志》卷3《赵士珖》:“徐择之丞相居睢阳,与南外宗正仲葩善。”《宋会要·职官》20之19:“知南外宗正事、泉州观察使赵士珸。” ❷知南外。《玉海》卷130《崇宁外宗正司》:“子游知南外,自是两宗官率多用文臣。”
编制❶官额有:管勾(南宋称主管)敦宗院,文、武臣各一员,教授一员,监敦宗院门一人。吏额:吏人二,监门下军典一(《宋会要·职官》20之37、38)。 ❷所收宗室,据绍兴元年统计:泉州南外敦宗院宗子一百二十人,宗女一百二十六人,宗妇七十八人,所生母十三人;福州西外敦宗院宗子九十五人,宗女四十九人,宗妇三十人,所生母二人(《宋会要·职官》20之37)。 ❸田产、房产,据宣和二年(1120)统计,南京(南外)敦宗院有田四万四千顷,房廊二万三千六百余间。西京(西外)敦宗院于崇宁元年(1102)初建时拨田一万顷(《宋会要·职官》20之3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