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金吾引驾仗司官司名。隶卫尉寺。
职源与沿革汉有执金吾,意谓执金(进攻性兵器)革(防御性武器)以防御非常。隋为左右武候之职。唐改为左右金吾卫。北宋沿置左、右金吾卫之大将军等名目,但为环卫官,无职事,也不置司,别置左、右金吾引驾仗司。南宋沿置(《汉书·百官表》、《隋书·百官志》、《旧唐书·职官志》3、《宋史·职官志》6《环卫官》、《宋会要·职官》22之13)。
职掌掌殿内宿卫及车驾巡幸勘箭、唱和、喝探等事(《宋会要·职官》22之13、《咸淳临安志》卷14)。
编制金吾引驾仗司又分左、右金吾引驾仗二司,所隶兵士,北宋初各五十三人,总为一百二十六人。元丰改制后,曾增为八百人。南宋绍兴三年立定一百五十人。孝宗淳熙十四年,街司、仗司混合编制,即立定左金吾街、仗司一百三十人,右街仗司一百三十人。其属官、人吏,有左、右引驾仗,孔目官、勾押官、引驾官,都押衙、勾画都知、节级、四色、䂍稍官、知箭门仗官、探头等(《宋会要·职官》22之13)。
简称❶左、右金吾仗司。《宋史·兵志》3:“左、右金吾仗司,左、右街司,六军仪仗司,军器什物库,隶卫尉寺。”《宋会要·职官》22之13:“金吾街仗司,有左、右金吾引驾仗〔司〕,……又有左、右街司。” ❷左、右仗司。《宋会要·职官》22之14:“左、右街司各五百五十人,左、右仗司二百五十人。” ❸左、右金吾引驾仗,左、右金吾仗,金吾仗,左、右仗。《玉壶清话》卷13《仪注》:“凡勘箭,皆左、右金吾仗司主之。……左右金吾仗行勘:勘箭官称合不合,知箭门仗官皆称合。”《宋会要·职官》22之13:“金吾街仗司 有左、右金吾引驾仗……;又有左、右街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