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gōng zī gǎi géрефóрма з ты);тар фная рефóрма工资改革指在改革原来实行的工资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一种新的工资制度。社会主义社会的工资制度,不仅是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的制度,而且还是推动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手段。工资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工资制度的改革就是为了调整职工之间、工农之间、城乡之间、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收入关系,使其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需。工资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地确定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劳动报酬的差别。所以,工资改革应该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 坚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保证职工的工资能够逐步而稳定地提高; 把职工的工资增长同职工的劳动成果、企业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 使新的工资制度更合理。 工资改革 工资改革社会主义国家对工资制度作较大的全面性改进和变革。我国建国以来曾进行三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第一次是1952年,主要是废除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建立全国基本统一的新工资制度,如干部职务等级工资制,技术工人八级工资制,同时由于当时物价尚不稳定,实行了“工资分”的工资计算单位。第二次是1956年,适当提高了工资标准; 取消了工资分制度,实行了货币工资制,制订了十一类工资区; 调整了产业、部门、地区之间的工资关系和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 按产业和部门统一了职工工资等级制度。第三次工资改革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开展的,其深度和广度是前二次改革不能比拟的,其特点是在整个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背景下开展的。这次改革首先是从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开始的,最初实行企业利润分成,以后实行二步利改税和奖金税办法,接着从1985年起逐步推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同时逐步下放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为搞活企业内部分配,增添企业活力、创造了条件。企业内部分配改革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198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结构工资制,劳动人事部颁发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工资标准表和干部工资标准表,统一了企业工资标准,使企业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脱钩。改革进一步深化,90年代企业工资改革的重点是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 ☚ 工资水平 工资形式 ☛ 工资改革 ☚ 工资体制改革 工资杠杆 ☛ 工资改革reform of the wag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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