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考核组织对工人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基层组织。是在贯彻《工人考核条例》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般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截止到1997年5月,全国还有近3000个工人考核组织仍在继续承担工人考核工作。按照劳动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条件成熟的工人考核组织应当逐步过渡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目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继续保留的工人考核组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必须对其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对于试题、考评人员、考务管理、证书核发以及考核场地的基本条件要求,应比照对相应职业技能所(站)的要求执行,以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质量的一致性。要有计划地改造这些机构,使之逐步达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