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营清末地方军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在筹建新军同时,于各省建立巡防营,即将原绿营、团练等杂项队伍,选其中年龄在20~35岁、身强力壮者编成。军官多出自行伍。主要任务是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巡防营有固定的防区。各省巡防营通常根据需要分为若干路。路设统领、帮统各1员;每路辖若干营,营官称管带。武器大多为过时的毛瑟枪。无统一番号,各省均由第1营起次第排列。 巡防营清末地方驻防军,亦称巡防队。光绪三十三年 (公元1907年) 因为防军、练军及其他绿营、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经过挑选,汰弱留强,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身体强健者,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每省根据用兵需要,各分若干路(但不得超过五路)。路以中、前、左、右、后或东、西、南、北称之,设统领官,下设帮统官、书记官、会计官、执事官各一人。所辖马、步队各设管带一人,哨官、哨长各三人,书记长一人。以上各员均以绿营将弁兼充。步兵全营额设官、弁、兵、夫三百零一人;马队全营额设官、弁、兵、夫一百八十九人,马一百三十五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