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群罢相案
此案发生在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时奸相皇甫镈当政,多行奸邪之事。其年十一月,群臣议上皇帝尊号,皇甫镈提议增加“孝德”二字,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崔群议道:称“圣”则孝已在其中。皇甫镈素与崔群不和,便借机谗毁说崔群不愿于陛下尊号中加“孝德”二字。宪宗不悦。时皇甫镈给边军赐物,多不能及时得到,所给又多是陈旧破败、不可穿用的布帛,将士皆怨怒,扬言欲作乱。一时京城中人心惶怕。崔群将边军怨忿、京城不安的情况奏报宪宗。皇甫镈知道后,密言于宪宗说:“所给边军赏赐皆如旧制,人情忽如此,皆因崔群煽惑,欲示其公直,而众怨最终归于人主。”宪宗于是益怒崔群,于十二月罢其宰相之职,贬为湖南观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