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山东省考选留日学生暂行规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山东省考选留日学生暂行规程 山东省考选留日学生暂行规程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教育厅制定,1941年6月省政会议通过公布施行。共三十一条。规程称是为沟通中日文化、培养人材制定的。规定凡在公立、或已立案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以及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毕业者,思想纯正、身体健全,经考试合格者,享有公费或补费留学的资格。有下列原因者,分别轻重停止给费、勒令回国或追缴给费:(1)违反教育宗旨者;(2)品行不端者;(3)身患重病不能继续求学者;(4)学年成绩不及格者。规程还就留日生毕业继续留日深造,毕业后回省工作等作了规定。 ☚ 山东省文化物品保管暂行办法 山东省县人民政府组织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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