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山东省文化物品保管暂行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山东省文化物品保管暂行办法 山东省文化物品保管暂行办法1939年10月国民党山东省公署教育厅呈准教育部公布施行。主要内容:(1)凡文献材料,省由省立图书馆搜集保管,市县由市县立图书馆搜集保管,如市县图书馆尚未成立,由新民教育馆暂时代办。(2)凡古迹名胜,省由教育厅协同民政厅组织古迹名胜保管委员会负责保管,市县由市县公署组织古迹名胜保管委员会负责保管。(3)凡文化物品未经遗失或损坏者,应切实负责保管,如已遗失或损坏者,应迅速设法搜集或修补,并妥善保管。办法还对古迹名胜保管委员会的组成等作了规定。 ☚ 山东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 山东省考选留日学生暂行规程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