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巡抚衙门档案
清代山东地方官府所留档案。原藏于南京,后由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南京史料整理处移交给中央档案馆明清档案部(现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该卷宗全宗档案大部分为奏稿和簿册,其余是电报。主要内容如下:(1)农田水利方面,有挑浚河淤,增培堤埝经费的详细清册,有奏办漕运、旱灾虫灾、银粮完欠、雨雪情况的折稿;(2)关税盐赋方面,有海关拨解银两、东海关常税报销、商船百货税、洋药厘金及征解山东省赋税情况等文件及咸丰四年至八年(1854—1858)整顿山东盐政章程等;(3)警务禁烟方面,有巡警局报销所用银两及薪饷,各分局月报,禁烟稽核章程严定考成办法的条文等文件;(4)铁路商埠部分,有关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山东创办铁路、济南等处商埠的文稿等;(5)镇压会教及审案部分,有奏报官弁镇压“马贼”、“教匪”等情形及审谳刑事案件的折稿等;(6)涉外事务方面,有奏报押送驶入刘公岛的英船出境等问题的折稿等;(7)职官方面,有奏报关于任卸、简补山东、两广巡抚的奏稿和上谕电,有军队营制、官员兵勇及南刑房、北刑兵马房、提稿房、海防房、洋务房、厘金房、机器房、副本房等的点名册。为研究清代山东地区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历史情况的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