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卒
亦作“田卒”。汉时指从事屯垦的戍卒。两汉军事屯田,大量利用戍卒作劳动力。这些戍卒被称为屯田卒。屯田卒实行军事编制,每一屯田区皆置有田官管辖,有专门簿籍,登记屯田卒之姓名、籍贯、年龄、面貌、衣服等,以便平时督其生产,战时召其作战,逃亡时向原籍追捕。屯田卒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包括食盐、口粮、房舍、种子、犁牛等,由官府拨给。每个屯田卒耕种二十亩土地,其收获物大约全部上交。但从屯垦的第二年起,应先扣除种子、口粮,然后将其余上交,以达到“益积畜,省大费”的目的。国家全部占有屯田卒的剩余生产物。屯田卒的劳动是一种徭役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