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英国胁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九龙的不平等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 6月9日,由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礼部尚书许景澄与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签订于北京。规定将九龙半岛(不包括九龙城)及其附近水面、岛屿租与英国。租期九十九年,期内该地完全归英国管辖。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1898年6月9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的条约。主要内容是:九龙(不包括九龙城)租给英国,租期99年。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强迫清廷订立的租借九龙条约。1898年6月英驻华公使窦纳乐(ClaudeMaxwell MacDonald)与李鸿章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有:将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岛屿的中国领土,即所谓“新界”,租给英国99年,清政府仅保留九龙城内区域的行政权及至新安陆路的通行权。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利用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之机, 强迫租借北九龙半岛和香港周围二百多个大小岛屿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一日, 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同年7月1日起实行,期限为99年。《专条》的订立, 使英国强占了中国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九龙半岛广大地区以及大小二百多个岛屿, 即总面积为975.1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 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 订租威海卫专条 ☛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Convention for the Extension of Hong Kong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英国乘列强瓜分中国之机,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此条约,强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00多个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到1997年期满)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胁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九龙的条约。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1898年6月9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同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将九龙半鸟及其附近水面、岛屿租给英国,租期九十九年;租借地内,除九龙城内的中国官员在“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的前提下可司其事外,其余新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