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全国评议会
尼泊尔王国最高立法机构。由140名议员组成,其中112名由选举产生,28名由国王指定,任期5年。其主要职责是: 讨论政府的内外政策,通过新的年度预算,制定或修改各项法令等。议长由国王任命,副议长由选举产生,任期均为2年。全国评议会有权对首相及其内阁成员提出不信任案。全国评议会下设指导委员会,由包括首相、财政大臣、内政大臣、评议会事务大臣和司法大臣在内的21名议员组成,议长为主席。此外,还设有社会、经济、发展、评议会和水力资源等专门委员会。最后一届评议会于1986年5月12日选举产生。议长纳瓦 ·拉杰 ·苏贝迪,由比兰德拉国王根据评议会推荐于1986年6月11日任命。1986年11月,中国人大代表团和尼泊尔全国评议会代表团互相访问。由于国内被取缔的各政党的活动,政治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1990年4月16日,比兰德拉国王宣布解散全国评议会,批准由大会党代主席克里希纳 ·巴特拉伊负责组建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