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火化
尸体火化(火葬) 是处理尸体的一种科学的卫生的方法。世界上约有四分之三居民有法定权利或习惯在死后可作火化,我国城镇亦已普遍推行尸体火化。火化是尸体组织迅速氧化的过程。身体组织大部分是含碳的有机组织(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及水分,少部分为无机化合物(主要是骨胳内的钙盐)。高温焚烧时,水分迅速蒸发,含碳组织完全燃烧消失,只剩骨架的无机灰分(主要为磷酸钙)。火化炉一般用可燃气体、电、油或炭作为燃料,使炉腔初温为600°~700℃,然后保持在650°~950℃,约经1~1.5小时,可将尸体火化完全。
用棺木掩埋的尸体,必要时还可作尸体发掘进行法医学检查,在一定时间内仍可辨认生前损伤、中毒甚至某些病变(见“尸体发掘”)。而火化则迅速毁灭尸体上残留的一切暴力或中毒痕迹(除了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外)。为了防止隐匿犯罪,尸体火化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国的尸体火化法令或条例虽有不同,但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❶有当事人(近亲属、遗嘱执行人)申请。
❷有医生的死亡证明。
❸法律(政府)指定的尸体火化监督人(常是法医或病理医生)的批准。
❹火化前必须验明尸体的身份。
❺凡疑及非自然死,即有暴力、中毒、非法手术、遗弃的怀疑或医疗纠纷的尸体,必须进行充分的法医学尸体检查(包括尸体解剖、毒物分析、微生物检查等)作出鉴定结论后,才准予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