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上海县续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上海县续志 吴馨等修,姚文梅等纂。 1918年5月南园志局刊本。30卷,卷首1卷,卷末1卷。 辛亥革命后,沪人以上海县志自清同治纂修后,已40余年未修,中经鼎革,提议续修县志。1913年先设修志筹备处,由李味青为主任,延约采访,协同分纂,翌年5月修志筹备处改称上海县修志局。 1915年初具草稿。12月间延姚为主纂,厘定全稿。 修志断限,起1871年(清同治十年),迄1911年(清宣统三年)以结束有清一代上海史实。纂修体例,一循前志,前志子目不能包括者,另增新目。 共分20门。前卷误者,另撰补遗考证,附于每门或每卷之末。 于帝国主义侵略、教会、海运、水利记载特详。卷首有吴馨、洪锡范、应宝昌等三序,姚文栴跋语。 卷末叙录载《修志始末》甚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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