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文化建设
实现小康是90年代甘肃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根本任务,小康文化是小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康建设在文化方面的配套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奔小康的“三大块”战略部署,制定了《甘肃省小康文化建设规划》,在全省实施小康文化建设。其任务是:到本世纪末,在河西、沿黄灌区、城市郊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设与小康要求相适应的小康文化;在陇东和中部地区重点解决精神温饱;在陇南高寒阴湿和少数民族地区做好文化扶贫工作。小康文化建设规划概括为“333211”工程,即:适应全省小康建设“三大块”发展战备的需要,按三类地区规划部署;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建设丝绸之路文化长廊;建设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从1996年开始每年争取建成2个全国文化先进县;重点建好100个示范文化站、100个示范村书库。决定从1996年开始连续3年由省上每年各安排小康文化扶持资金300万元。3年来,省上共投入专项扶持资金700万元,调动全省各级政府投入了11873万元,截止1998年底,全省已建成省级文化先进县19个其中7个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示范文化站100个、示范村书库84个;省级农村儿童文化园4个 (其中命名为国家级农村儿童文化园2个);丝绸之路文化长廊已基本贯通;新(扩)建农村达标文化站300多个;全省已有50%的县市区的文化站机构编制得到落实;新(扩)建群艺馆、文化馆24个,图书馆15个。由于农村文化事业的基础薄弱,决定省拨小康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延续到2000年,以确保到本世纪末全省基本实现小康文化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