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Xiaoxue jiaoshi zhiwu shixing tiaoli
我国关于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的法规文件。1986年5月19日由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条例》共分5章20条。其主要内容有:
❶总则部分。小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小学教师职务设: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定额。小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小学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小学教师职务实行聘任或任命制。
❷职责。小学三级教师: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小学二级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教学研究工作。小学一级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小学高级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❸任职条件。小学教师从政治上都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小学三级教师任职条件是,任教一年以上的,经考核表明能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材、教法,完成所担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能履行三级教师的职责。小学二级教师任职条件是,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者小学三级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有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学工作,基本掌握教育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是,小学二级教师任职3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经验,教育效果好。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是,要求小学一级教师任教5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后,经考核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显著;掌握小学教育的比较扎实的理论,善于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著;具有指导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教学研究任务,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小学的教育或教学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规定限制。
❹考核和评审。学校对被聘任或任命的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建立考绩档案,为职务评审、聘任、任命提供依据。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领导。学校或学区设立评审小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地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县级评审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