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小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小叙 动物崇拜是原始宗教自然崇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先发达的部分。“我国古代曾经盛行过动物崇拜,在《山海经》中有非常集中的反映,这本书把所有神灵,不管是历史传说中的人物或各地区的神灵,都描写成动物或与动物有关。动植物崇拜在原始社会尚处于狩猎和畜牧时代最为盛行,到了农耕时代就不那样兴盛了。到了农耕时代,崇拜的主要对象就转移到了家畜和耕畜的守护神,一般地不再把野兽本身当作崇拜对象(图腾崇拜除外)。”(朱天顺《原始宗教》) 本编所收录的牛王、马王、蚕神,就是这种 “家畜和耕畜的守护神”。至于蛇、蝗虫,由于它们与人们的生活关系密切,人们又始终对它们怀有相当的畏惧心理,所以对其神化并进一步人化的过程,就一直延续至近代。 原始人类对动物的崇拜,最初主要是从它们的自然属性出发的,也就是说,人们需要捕杀它们,这是维持自己生存的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又不希望受到它们的报复和伤害。所以,最初的动物神都具有动物的形貌、特性,其神性也限于动物本身的利爪钢牙所能发挥的力量。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宗教观念的发展,人们才把一些自己不能控制的异己的社会力量集中到动物神身上,并将其拟人化,赋予人的性格和意志,然后对这些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而是由人们以自身为根据,幻想、塑造出来的神灵顶礼膜拜,希望它们帮助自己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难题。 从原始的动物神发展到完全人化、社会化的神,往往都要经历漫长的演变过程。一般都要先经历半人、半动物的过渡形态; 再发展到基本上具有人的形体,而又带有它所代表的动物的某些特征; 最后达到神灵形体、服饰的彻底人化。而且在此之后,其服饰也要适应时代的要求,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穿戴,人们还要按人类的习惯,为其取姓名,择配偶,授职分工,编造神灵的世系身世,使之彻底摆脱原始的动物形态,而使世人能虔心顺服。河伯、海神等都经历过这样的演变过程,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但像牛王、马王、蚕神这样的家畜保护神,以及青蛙神这样身分明确的动物神,虽然也有彻底将其人化,甚或以真人当之的情形 (如牛王),但大多是在其形象或身世传说中,保留一部分动物特征,以表明该神与它所代表的动物的关系。 但驱蝗神与蛇王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 “动物神”,他们的神性表现在对某种危害人类的动物的超常制伏能力上,所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 “人鬼”,本可编入 “庚编” 的。 小叙 古代人类深信万物有灵,不仅代表巨大自然力的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伟大庄严的山岳河海等自然实体,即小如一草一花,一石一木,也往往有神灵寄焉。东汉纬书中,记载有弓、盾、斧、矛、耳、目、口、鼻之神,即此种观念之遗迹。后世又有所谓床公床婆、花神之类,也与此种原始信仰有关。原始宗教的后期,在万物有灵、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又产生出一种灵物崇拜。灵物崇拜与自然崇拜的不同之处,是灵物崇拜的对象本身,往往是一块小石、一根树枝等微小物体,它本身不像自然崇拜的对象天地山川那样,代表雄伟的自然力,但它之所以受到崇拜,是因为它身上附有神灵,代表着它本身的自然形体所不具备的某种神奇力量。(参见朱天顺 《原始宗教》) 人们认为供奉这些灵物,就可能得到灵物所代表的神灵的庇护,从而避灾得福。后世的石敢当、紫姑神、樟柳神之类,亦即这种信仰的变态。 小叙 佛教是当今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起源于尼泊尔、印度一带,东汉传入中国,在此后的近两千年中,它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并随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展,成为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佛教思想对中国的文化、政治、风俗虽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社会背景,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真正信仰佛教、成为教徒的人并不算很多。佛教所信仰的诸神不但没有在民间信仰中占据统治地位,反而被纳入、吸收到民间的诸神体系中,构成了中国民间独特的融佛、道、传统信仰于一炉的大杂烩式诸神体系。如佛教的创始者、佛教徒虔信的如来佛,被视为与三清、玉皇并列的最高神;地藏王菩萨、阎罗王被视为东岳大帝属下的阴间的管理者,他们所管理的是城隍、土地之类的传统神道。关于这些情形,以上已经述及。本编则把其他在民间影响较大的佛教诸神介绍给大家。从民间对这些神的信仰状况可以看出,它们都已被“中国化”了。 小叙 山川崇拜在原始宗教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们和土地一样,对人类的生活有极大的影响。与土地崇拜不同的是,土地神的观念可以抽象出来,因为各处土地的自然属性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山岳河川等却分别具有丰富多样的外部形态和突出的个性。所以在民间信仰中,山岳、河川、湖海之神是多元化的,每山每水几乎都有自己的神。 古人对山川的崇拜,最初主要是因为其自然属性。《礼记·祭法》: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 《公羊传》 僖公三十一年: “曷为祭泰山河海? 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河海润于千里。” 古人除以为天上有雨神外,又因为高山常有云雾缭绕,遂以为山岳也有降雨的神力。另外,山岭的高峻雄伟和岩谷的深邃,令他们感到神秘、恐惧,山中的野物既可供人们食用,又可能伤害人们。江河湖海则能 “润千里”,既是不可或缺的水源和捕鱼的场所,又能吞噬生命,泛滥成灾。山川所代表的伟大的自然力,令古人顶礼膜拜,并产生出神化的观念。 在中国,山川信仰的形成也应当是很早的。殷周以来,虽然有了最高神——天帝的信仰,但山川信仰并未稍衰,如申、吕诸国崇拜嵩山,赵人崇拜霍太山等,而尤以齐地为甚。所以齐地所信仰的泰山神,后来成为在全国影响最大的山岳神。自秦汉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来,对民间的山川神先后进行清理,将一部分重要的名山大川列入祀典,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祭祀仪式,于是五岳、四渎逐渐成为山川神的代表,其影响超越原来的所在地区,遍及全国。在这个过程中,山川神的人格化、社会化也逐步完成。 小叙 自然崇拜之外,鬼魂崇拜是原始宗教的另一主要组成部分。 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从而逐渐产生了灵魂不灭的观念 (详见 《原始宗教》、《中国古代宗教初探》)。古人认为,灵魂只是寄居于人的躯体,当人睡觉、做梦时,它就会离开躯体而活动。这种观念发展到后世,又被道教所利用,所谓 “三尸神”,即由灵魂观念发展而来。 古人又认为,人死以后,灵魂依然存在,这就是鬼魂。鬼魂无影无形,可在暗中活动,能依凭于人,也能变化形态,从而就具备了超人的能力,能祸福于人。人们对鬼魂既恐惧,又崇拜。据 《礼记·祭法》,天子七祀中有泰厉,诸侯五祀有公厉,大夫三祀有族厉。注引 《春秋传》 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 疏曰: “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后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祟,故祀之也。”“曰公厉者,谓古诸侯无后者。” “曰族厉者,谓古大夫无后者鬼也。” 《左传》 昭公七年: 子产曰: “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 人们认为,世间的灾难,尤其是疾病,不少是由于鬼魂作崇,所以有疫鬼等传说流行。后世的痘神等信仰,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 人们在惧怕鬼魂之余,又希望有善鬼能出来保护他们不受邪恶的侵害。他们首先寄希望于自己的祖先,认为他们的鬼魂由于血缘亲族的关系,将会保护自己的子孙后代。由此而发展起来的祖先崇拜,在宗法制度、宗法观念发达的旧中国,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直至现代,仍有相当大的影响。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某些著名的部落领袖,在战斗中功勋卓著的英雄勇士,在生产活动中有过重大贡献的名人,人们因他们生前强而有力,品德高尚,就认为他们死后的鬼魂也是善良而强有力的,也列为崇拜对象。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类信仰被称为人鬼信仰,与天神 (包括至上神及天体、气象诸神)、地祇 (包括土地山川诸神)鼎足而三,成为当时宗教活动的三大支柱之一。人鬼信仰中的历史名人信仰继续发展,逐步脱离宗法部族的藩篱,成为某一地区甚至全国人们所信仰的保护神,从而由人鬼成为人神。即使在原始宗教消亡以后的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信仰仍十分盛行。历代的著名历史人物,死后都曾先后受到世人的神化。在本编中所收录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影响范围较大、神化现象较为突出的人神。 原始人类不仅认为有鬼魂,而且认为鬼魂也有其生活的世界,也像人类一样构成一定的社会。原始宗教消亡以后,这种关于鬼魂世界 (中国人习称阴间或冥间) 的观念与鬼魂观念一起,被后世的人们继承下来。只是关于阴间的社会形式、鬼魂之间的关系,历代的人们都是根据当时自己所看到的社会现实加以虚构的。不仅如此,人们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无力伸张正义、惩罚邪恶,于是幻想死后的鬼魂将被取消生前的阶级、等级差别,而是平等地接受阴间主宰之神的审判,按其生前的表现分别得到补偿或受到惩罚。至于阴间的主宰,东汉以后是由自然神——泰山神担任的。其官称及阴司 (阴间官府) 的组织形式,皆以汉代官府为模式 (参见东岳条)。佛教影响扩大以来,轮回、转世、地狱等观念深入人心,于是地藏王、阎罗王等信仰兴起。隋唐以来,世人多以为冥王、冥官也如阳世一样,定期轮换。虽然担任其职的多是正直刚强之士,但有时亦如人世一样,贿赂公行,黑暗腐败。总之,各个时代的人们对冥间的想象,都是以其所生活的现实社会为背景的,都投射下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子。 小叙 土地崇拜也是原始宗教中自然崇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原始的土地神崇拜,所崇拜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礼记·郊特牲》: “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 这种对地神崇拜的原因的解释,还是比较朴素的。也就是说,古代人类祭祀地神,是为了酬劳它负载万物,生养万物的功劳。(参见朱天顺 《中国古代宗教初探》) 原始的土地神崇拜,必然是有地区性、民族性的,主要是对自己所居住、生存、依赖的这片土地的崇拜。到了统一王朝出现以后,就出现了国家以整个大地为对象的抽象化的地神崇拜,后来这种地神被称为 “后土”。各个地区也仍然奉祀地区性的土地神,后来称之为 “社”。这些地神不仅仍具有自然属性,也带有社会职能,并逐渐人格化。最后,各地区的土地神(城市发展以后又有城隍神) 逐渐失去其自然属性,成为管理各自地区的地方守护神,并被道教按封建官府的组织形式,纳入其神的体系。此外,民间又有门神、灶神、行路神等,是从古代的五祀信仰发展而来的,而五祀信仰与地神信仰的性质非常近似,所以也一并收录在本编中。 小叙 自本编至已编所收录的诸神,虽然其职掌、形象等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推究其本源,却都由原始宗教中的自然崇拜演变发展而来。 原始人类的宗教观念,是当时狭隘的生产关系、低下的生产力的反映。而 “最原始的宗教,应该是较灵魂崇拜更为简单的东西,引起人们发生宗教观念的对象是那些与人类日常生活有经常利害关系的自然现象”。(朱天顺 《原始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八年十一月版) 原始人一方面畏惧自然力和自然现象的神秘和威力,一方面又希望能利用和控制这种力量,于是他们赋予自然力和自然现象以人的感情意识,开始了把自然界神化的过程。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创造了许多神。 这种神虽然是由人们以自身为根据幻想出来的产物,但开始仍保持着自然物的形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意识的不断丰富,自然神人格化的趋势也就愈益加强。不但神的意识愈来愈富有人性,而且其形象也渐由自然物演变为半人半物,再变为基本人化而保留若干自然物之特征,最后则从外形到服饰完全人化。 与此同时,神的功用、性质又开始了社会化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自然神不仅以其本身的自然属性 (如土地有生殖力,动物可伤人或养人,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能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 受到崇拜,又从人类那里获得排难解纷、赏善罚恶、消灾降福等社会职能,从而不仅在外表形象上,而且在内涵性质上也不断发生变化。 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神学观念更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们按 “人世间的习俗给神灵取姓名,找配偶,并像社会那样按职分工,划分神阶等级,规定神界秩序,编造各个神灵的历史”。( 《原始宗教》) 最后这些自然神面目全非,再也找不到人类初创造它们时的一点儿痕迹了,它们的名称、姓氏、身份、历史、面貌、穿戴、职能,地位,在不同的时代按照人们的需要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出现。考察这一系列的变化,对于认识我国古代先民世界观的形成、变化、发展,对于了解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如何影响民间神学观念,而民间神学观念又如何既通过发展变化来适应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同时又对历史施加自己的影响,当然会是很有意义的。 本编所涉及的神,都起源于原始宗教中的天体 (太阳、星辰) 和有关气象的自然现象之崇拜。中国古代主要是一个农耕社会,太阳和气象条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直接发生巨大的影响,所以这种崇拜起源很早。至于星辰崇拜,一开始并不很重要,人们除了夜间观察它来确定方位之外,主要是对星体的存在和运行产生了神秘感。但人们后来渐渐发现星体的运行规律在天文历数方面有重要作用,而天文历数对古代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极其直接而重要的,于是星辰崇拜逐渐兴盛,以至于把其它一些自然现象以及社会现象也与星体的运行联系起来,创造了人格化、社会化的星辰神。至于星占术迷信,则在我国流行过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见朱天顺 《中国古代宗教初探》) 小叙 “神仙” 信仰与承袭原始宗教而来的传统的鬼神观念很不相同。神仙都是由人修成的,他们与山川星辰等自然神当然不同,但即使与由鬼魂崇拜发展而来的人神亦不尽相同。鬼神崇拜相信灵魂不灭,所以认为人的躯体死后,其灵魂仍然存在,而且能影响人们的生活,而伟大首领、战士、巫师等历史人物的灵魂尤其强有力,于是奉为保护神。而 “神仙家” 也相信灵魂不灭,但他们的灵魂不灭是建立在肉体不死的前提之下。只是后世的道士一般无法提供肉身不死的证据,才发明了“尸解” 之说。 虽然一般认为 “神仙家” 出现于战国时期,但从记载上看,眼下还没有一条可靠的文献能证明在战国时就出现了 “神仙” 的概念。据信为战国时期的 《庄子·内篇·大宗师》 中谈到的 “真人” 不过是庄子学派所认为的一种精神境界,而屈原所作的 《远游》 虽然大谈仙事,但此赋不过是汉人的作品。燕齐方士鼓吹的海外神山上居住的不过是一种 “长生不死” 的“人”,到了秦灭六国,始皇帝开始让方士寻求的也只是这种吃了神药而不死的仙 “人”,直到卢生,他才开始把庄子的 “至人” 概念与仙人结合,此时的仙人不仅是老而不死了,还能“入水不濡, 入火不𦶟, 陵云气, 与天地久长”,已经有些 “神气”。到了汉武帝时,方士公孙卿建议武帝造了一个高高的通天台,说是仙人好楼居,这样可以召来仙人。在他们的眼里,仙人简直就是一种会飞而长寿的生物,所以只须给他搭个窝,仙人就会到这里来落脚,顺便也许会捎来“不死药”。但无论如何,“仙人” 总算开始变为 “神仙” 了。 典籍中所记载的神仙多半从一开始就是追求长生不死的皇帝和方士们造出来的。虽然其本源来自海上三神山,但后世有名有姓的神仙却没有一个是三神山上的。“神仙” 是制造神仙的人按照自己的形象搞出来的,所以最早的神仙只有两种,一是皇帝,一是方士。尽管方士们编出封禅的古帝王的数目达几十人,但能够留在仙史中的却只有一个黄帝 (另一个颛顼很快就被人淡忘了),而方士籍的神仙却很不少,秦皇汉武时飘洋过海装神弄鬼却连个神仙影子也没见到的方士们,后来居然一个个都被追认成了神仙。 神仙的这两个来源是那么狭窄,连方士自己也觉得脸面不够,于是就开始从古代的神中借用,西王母就是这种造神材料的典型。造了黄帝和西王母,又连类而及地造出一大串,王母、黄帝的配偶、侍从,都跟着入了仙籍。 随着道教的诞生,所奉祀的教主和传教士们也都成了神仙,老子、庄子、列子、关尹子这些真真假假的古人,还有张道陵、寇谦之、尹轨、许逊这些教派创始人及其门徒,无一不是神仙。道教的走入上层社会,神仙中就又增添了大量的“富贵神仙”,到了陶弘景写 《真诰》 造 《真灵位业图》,就又开辟了一个新的世界,人间社会和鬼神社会的等级、秩序、门第、宗族也移到了神仙世界。可是一个单纯寄生于上层社会的宗教正如依托权势的门客,生命力是不会持久的,所以这个神仙世界最终还是被鬼神世界吞没了。 但是起源于民间的道教总是在民间保留着广大的信仰者。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的形成过程中吸收了大量传统信仰和民间迷信内容,所以很容易在民间传播,神仙思想于是也就迅速流行于民间。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事生产,专事修炼以成仙,或是追求长生不老,乃是过于奢侈的目标。但他们苦于多少年来的刀兵水火灾病的困扰,当然向往幻想中的不受剥削、不受压迫的“世外桃源”,或者希望能得到不受现行秩序约束,而关心人民疾苦,救死扶伤,驾驭自然,拿妖捉鬼的 “神仙” 的帮助。 从一定意义上说,民间的神仙与正统道教的神仙是有着不同的内容的。崇奉道教的皇帝、大臣和得宠的方士们总是造出翊圣真君、王灵官之类的皇家护卫,而民间则把那些能够为百姓做些实事的江湖人物仙化。当一些 “金门羽客” 用炼丹、祈禳来为皇家其实是为自己造福的时候,民间看穿了他们的骗局,以 “真人不露相” 的原则造出了大批乞丐、疯子、渔樵等沉沦下层的神仙。这种活动于下层社会中的平民神仙大量出现在唐代以后的文人笔记中,其数量和影响都超过了同期的 “山林神仙”,而其典型代表则是所谓 “八仙”。 “八仙” 的出现是道教盛行于全国的结果,但就是这个 “八仙” 也彻底使神仙的宗教性质转变为俗信性质。八仙这一组神仙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寿庆做一个热闹的点缀,但民间对八仙身世的不断修正和丰富,却又给八仙以新的内容。最后的结果是,八仙是民间百姓对以往神仙社会的一次过滤。八仙在民间的流行,与这一组神仙始终未能进入国家祀典,这一对比正可以看出民众信仰的取舍。 活跃于道士口中、文人笔下、民间传说中的仙人数量相当大,且历代不断增添,元代道士赵道一编的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及其 “续编” “后集” 已经把神仙的数目扩大到将近千人,明代的 《列仙全传》 做了一些甄别,仍收有五百八十一人。考虑到本书的特点,我们主要选择一部分在民间影响较大、不仅游戏于世外洞天,有“仙” 的特征,而且较多干预人间之事,为民间所立庙设像奉祀,兼备“神” 的特征的 “仙人”,进行介绍。 小叙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最初,代表这种异己的、不可制服的外部力量的,主要是自然界,对这种力量的崇拜,创造了自然宗教。接着,人们出于对死后生活的幻想,又创造了鬼魂世界,以它来代表一部分当时人们既不理解也无法控制的外部力量,而这些外部力量,主要带有自然属性,如疾病、天灾等等。 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对原先惧若神明的自然力,有了较多的了解和自信。而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社会分工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扩大,人与人的关系日趋复杂,人们就像以前受自然界这种异己力量的支配一样,又受到自己所创造的经济关系、自己所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支配,受到社会、国家、阶级等社会关系的支配,对于人们来说,这些具有社会属性的力量同样是一种难于理解而又无法抗拒的异己支配力量,所以“谋事在人,成事在神 (即具有社会属性的支配力量)” 的观念依然拥有现实基础。人们一方面改造原有的神,使之人化、社会化,具备更多的社会属性 (参见关于自然崇拜的各编),一方面又创造了一系列主要赋有社会性职责的神。甲编中所述的最高神,就属于这一类。而本编所收录的财神福神等,也属于这一类。社会分工这一异己力量,也极易使人产生神灵决定人们命运的迷信。“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农、牧、渔、工、商各种行业,加上教育、科学、艺术等部门,各有各的利益和特殊要求,这就促使我们去寻找和创造能够保佑各自行业利益的保护神。这些神灵本来或许是原始宗教中的自然神,因它对某行业有较大影响或关系密切而被选为该行业的保护神。” (《原始宗教》) 如我们前面提到的牛王,是中国农民的保护神。或以一些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历史人物为本行业的保护神。如仓颉是书吏的保护神,医王、药王是医药界的保护神,关羽又被认为是商贾的保护神,黄道婆是松、太地区棉农织户的保护神,等等。本编所收的鲁班、老郎等,也是这类行业保护神。 叙谈 叙谈谈叙 ☚ 交谈的程度 辩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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