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将兵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将兵法宋神宗改革兵制,与蔡挺等人推行将兵法。以不同番号之禁军各指挥,混合组成将的编制,将下设部,部下设队等编制。设正将、副将、部将、队将、押队使臣、训练官等职,以专领军训。一将兵力自数千至万余人不等。在边地,常以禁兵和蕃兵、乡兵混合编将。北宋后期,总计各路至少设有一百四十三将的编制。因此,北宋后期禁兵事实上可细分为系将禁兵、不系将禁兵和在京禁兵三类。南宋屯驻大军多采用将兵法之将、部、队等编制。 将兵法宋神宗改革兵制,与蔡挺等人推行的编制军队的方法。按照将兵法,以不同番号禁军的各指挥,混合组成将的编制,将下设部,部下设队等编制。设正将、副将、部将、队将、押队使臣、训练官等职,以专领军训。一将兵力自数千至万余人不等。在边地,常以禁兵和蕃兵、乡兵混合编将。北宋后期,各路总计,军队至少有143将的编制。因此,北宋后期禁兵事实上可细分为系将禁兵、不系将禁兵和在京禁兵三类。南宋屯驻大军多采用将兵法之将、部、队等编制。 将兵法也称置将法。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提出改革兵制的主张,但真正推行兵制改革的人并非王安石,而是宋神宗本人。实行将兵法是神宗改革兵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法首先由知渭州兼泾原路经略安抚使蔡挺推行。熙宁五年(1072),宋神宗将蔡挺的办法稍加变通,推行到全国各地,即所谓将兵法。将兵法改变了禁军厢、军、指挥、都的四级编制,以不同番号的禁军指挥,混合组成将的编制。有的将还有蕃兵、弓箭手。将下设部,部下设队,每队约五十人左右。置正将、副将、押队使臣、训练官、部将、队将等职,加强军队训练。每将兵力千人,少数将兵力多达万人以上。升任枢密副使的蔡挺最初提出的方案是各地共置将九十二,实际置将一百三十余。大部分置将禁军称为“系将禁军”,少数不置将禁军称为“不系将禁军”,京城的禁军不置将,称为“在京禁军”。南宋军队也多采用将、部、队的编制。 将兵法宋神宗时制定的系将禁兵的领属与训练制度。其法是以不同番号的禁军指挥,混合编组隶属于各地设置的将,将的含义, 既指将兵法所指的正将、副将,也指正副将所辖兵士的编制单位。每将所辖分部、队两级。将的番号以路分为名,依次编排,如淮南东路第一将、京西第三将等。在领兵官正将与副将之下,设押队使臣、训练官、部将、队将等职,以加强军事训练。一将所统的兵力,一般有几千人,少数达万余人。在边地,蕃兵、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编组,统辖于将。将兵法推行以后,各地大部分禁兵均统属于将,称为系将禁兵, 少数不统属者称不系将禁兵,在京师的禁军不以将统领,称在京禁军。将兵法的实施使北宋各地军事指挥系统有所变化。系将禁兵的将官与原有的总管等统兵官,形成了比较复杂的关系,有的将官由总管等兼任,有些总管等统兵官则不兼将官,但哲宗时又规定河北诸路总管、副总管虽不兼将,但可以“提举、训练、觉察本路军马公事”(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元年闰二月”条)。徽宗时规定,“路分钤辖与路分都监如兼将官者,可以管辖本将军马,”不兼将官者只管辖本路不系将屯驻、驻泊、就粮禁军。总之,自设系将禁兵之后,总管之类的统兵官其职权更趋缩小,至南宋初一般均成为闲官。将兵法行施还导致宋代军事编制的变化。由于系将禁兵统领兵马,将也成为军队编制中的一级,在有战事时,即合数将临时组成一军,这种军与原来禁兵厢、军指挥、都四级制下的“军”不同,军的统兵官往往就是系将禁兵的正将和副将。哲宗时又出现统制、统领等临时差遣。这种新的军将两级制以及将官之下的部、队两级制,即是南宋时期各屯驻大军之下采用军、将、部、队四级编制的滥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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