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寺
官署名。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始置。隋沿置。唐改将作监。掌国家建筑、制造之事。《隋书·百官志中·后齐制官》: “将作寺: 掌诸营建。大匠1人,丞4人。亦有功曹、主簿、录事员。” 《百官志下》: “将作寺: 大匠 (1人); 丞、主簿、录事,(各2人)。统左、右校署令,(各2人); 丞,(左校4人,右校3人)。各有监作(左校12人,右校8人) 等员。”
官署名。秦置将作少府,汉改称将作大匠,掌修建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建筑。历代沿置,至梁陈与北齐始加寺字称将作寺,掌诸营建。北齐以将作寺大匠一人为主官,丞四人为佐官。属官有功曹、主簿、录事。若有营作,则立将、副将、长史、司马、主簿、录事各一人。又领军主、军副,幢主、幢副等。隋初沿置,统左右校署令、丞,左校有监作十二人,右校有监作八人。炀帝时改将作寺为监。见“将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