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技术服务支出
对外承包企业在提供技术服务 (如向国外派遣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对方承担地形地貌测绘、资源勘探与普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指导生产、传授技术、开展咨询业务和培训人员等) 中所发生的各种支出。这些支出应按合同和费用项目进行汇集。费用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员费、技术资料费、其他直接费和经营管理费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所发生的各种支出应设置“技术服务支出”帐户进行核算,并按技术服务合同设置明细帐,按费用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各种技术服务支出,记该帐户借方;根据合同规定,按期结算各项技术服务支出,记该帐户贷方。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转的技术服务支出,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列入资产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