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对人管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对人管辖jurisdiction rationae personae法院对人的管辖权限。在国际法上,国际法院在对人管辖方面,只有国家才可在法院为诉讼当事者;但不是所有国家都属于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的权限之内。根据1945年《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同年《国际法院规约》是宪章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联合国会员国是当然的《规约》当事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可以依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建议所决定的条件成为《规约》当事国:(1)接受《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2)接受《联合国宪章》第94条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义务;(3)履行对国际法院费用的缴款义务。非《规约》当事国的国家可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此外,国际法院还对联合国组织内的特定机关和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行使咨询管辖权。截止1992年11月1日,国际法院对179个联合国会员国和若干个非会员国的《规约》当事国有对人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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