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对人的效力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对人的效力行政法院的判决只对特定人发生效力。这里的“特定人”,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行政诉讼的类型不同,其判决效力也不同。在法国,最重要的具有对人效力的诉讼是完全管辖权之诉。完全管辖权之诉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申诉人的主观权利,是主观的行政诉讼,其判决具有相对性质,效力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不对一切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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