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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察今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察今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异。口悟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11),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膊肉(12),而知一镬之味(13),一鼎之调(14)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15)。澭水暴益(16),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17)。向其表之时可导也(18),今水已变而溢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19),而日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20),今为殇子矣(21)。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22)。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23)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24);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25)。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26),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 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27)?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注释】 ①上:指君主。胡:何,为什么。法:前一个是动词,取法:效法。后一个是名词,法令:法度。 ②犹若:犹然,还是。③东:指东夷,东方少数民族。夏:指华夏,中原各国。命:名,事物的名称。 ④为:当是衍文。 ⑤惽:通“吻”。“口惽之命”指方言。愉:通“谕”,晓谕。 ⑥利:锋利。倒:虚假。 ⑦故:事。 ⑧要:合,适应需要。 ⑨择:旧校云,一作“释”。作“释”是。释:放弃。 ⑩益:当是衍文。 (11)阴:日影、月影。 (12)脟(luan 峦):通“脔”,切成块状的肉。 (13)镬(huo 获):无足的鼎。古代煮肉的器具。(14)调:调和。 (15)表:标记。这里用如动词,立标记。澭水:古水名,其故道为黄河所淤塞,当在河南境内。 (16)暴:突然。益:水满外溢。(17)而:如。都:城邑。 (18)向:先前。 (19)亏:通“诡”,异。(20)寿民:长寿的人。 (21)殇(shang伤)子:未成年就夭折的孩子。 (22)过务:错事。 (23)有司:指各级官吏。 (24)镆铘(mo ye莫爷):古名剑。 (25)骥骜:皆千里马名。 (26)遽:速。契:刻。 (27)岂遽:相当于“岂”。遽;同“讵”,岂。
 
 【今译】 当今的君主为什么不效法古代帝王的法制?并不是古代帝王的法制不好,而是因为不可能得到并效法它。古代帝王的法制,是经过上代流传下来的,有人增补过它,有人删削过它,怎么可能得到并效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补、删削过,还是不可能得到并效法它。东夷和华夏事物的名称、古今的法度,言词各异,典章不同。所以古代的名称与现在的叫法多不相通,现在的法度与古代的法度多不相合。不同习俗的人民,与这种情况相似。他们的欲望相同,他们的所作所为却不同。他们的方言不同,彼此听不懂,这正如他们的船、车、衣、帽、滋味、音乐、色彩各不相同一样。可是人们却自以为是,反过来还互相非议。天下的学者大都善辩,言谈锋利,辞令虚假,不求符合实际,致力于互相诋毁,以争胜为能事。象这样,古代帝王的法制,怎么可能得到并效法它呢?即使可能,还是不可以效法。
 凡古代帝王的法度,都是与当时的时势相符合的。时势不能与法度一起流传下来,由此看来,古代帝王的法度即使流传到现在,还是不可以效法。所以要放弃古代帝王的现成法度,而取法他们制定法度的依据。古代帝王制定法度的依据是什么呢?他们制定法度的依据是人。而自己也是人,所以考察自己就可以知道别人,考察现在就可以知道古代。古今的道理是一样的,他人与我是相同的。有道之人,他们的可贵之处在于根据近的可以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可以推知古代的,根据见到的可以推知没有见到的。所以,观察堂下的阴影,就可以知道日月运行的情况,阴阳变化的情况;见到瓶里的水结冰,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鱼鳖已经潜藏;尝一块肉,就可以知道一锅肉的味道,及味道调和的情况。
 楚国人将要袭击宋国,派人先在澭水中设置渡河的标志。澭水突然上涨,楚国人不知道,还按照标志在夜里渡河,淹死的有一千多人,军队惊乱得就象城邑的房屋倒坍一样。当初他们设置标志的时候,标志是可以引导他们渡河的,现在河水已经发生变化上涨了,楚国人还按照标志渡河,这就是他们失败的原因。当今世上的君主效法古代帝王的法度,与这种情况相似。他们所处的时代已经与古代帝王的法度不适应了,却还说这是先王之法,并且效法它,用这种办法治理国家,难道不是很可悲吗?
 所以,治理国家没有法度就会出现混乱,死守先王的成法不加改变就会发生谬误,出现谬误和混乱,是不能治理好国家的。社会变化了,时代发展了,变法是合宜的。这就象高明的医生一样,病千变万化,药也该千变万化。如果病变了而药却不变,本来可以长寿的人,如今就会成为短命的人了。所以,凡做事一定要依法度去行动,变法的人要随着时代而变化,如果懂得这个道理,那就不会产生失误的事了。不敢议论法度的,是一般百姓;死守成法的,是各级官吏;顺应时代变法的,是贤明的君主。因此,古代享有天下的七十一位圣贤君主,他们的法度都不同。并不是他们有意要与前人相反,而是因为时代和形势不同的缘故。所以说,好剑只期望它斩断东西,不期求它一定要有镆铘的美名;好马只期望它日行千里,不期求它一定要有骥骜的美称。成就功名,正是古代帝王所希望达到的“千里”。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剑从船上掉到水里,他急忙在船边刻上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等船停了,他就从刻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找剑。船已经移动了,可是剑却没有移动,象这样寻找剑,不也太糊涂了吗?用旧法治理国家,与此相同。时代已经改变了,可是法度却不随着改变,想用这种做法治理好国家,难道不是很难吗?
 有个人从江边经过,看见一个人正拉着个小孩要把他投进江中,小孩直哭。人们问那人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人说:“这个小孩的父亲善于游泳。”父亲虽然善于游泳,他的儿子难道就善于游泳吗?用这种方法来处理事物,也一定是荒谬的了。楚国处理政事,与此相似。
 
 【集评】 明·陈深《诸子品节》:“冒头譬喻起(按:指“荆人欲袭宋”一段)亦自醒目。”
 又:“譬喻(按:指良医喻)罄目。”
 明·王世贞:“二语(按:指“故治国无法则乱”二句)中肯綮。”
 明·徐太生:“立喻(按:指“楚人有涉江者”、“有过于江上者”二喻)有醒。”(以上三条见明·侯应琛辑《诸子汇函》)
 民国·张之纯《诸子菁华录》:“文笔曲折宜学。”“妙语解颐。”
 
 【总案】 这是《慎大览》第八篇,旨在阐发因时变法的思想。题为“察今”,即是对“法先王”主张的否定。文章提出了“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为什么先王之法“不可法”?并非先王之法不善,而是产生它的时势变化了,因此,法度也必须随之变化。“荆人欲袭宋”、“楚人有涉江者”、“有过于江上者”等寓言故事都说明因循守旧、不知变化的荒谬,从反面证明了“世变时移,变法宜矣”的主张是正确的。文章文笔曲折,设喻切当;寓言故事语言形象生动,发人深思。“刻舟求剑”至今脍炙人口,富有教益。

察今 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察今

 题解
 《察今》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是全书中十分著名的一篇论说文,主要体现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进化观。“察今”就是明察当今形势,据以制定法令制度,它既是篇名,同时也概括了全文题旨。
 原文
 八曰: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惛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龟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译文
 第八:君上为什么不效法先王之法?不是其法不妙,而是因为先王之法不能效法。先王之法,经历了前代而流传下来,有人增益,有人损减,这怎么能够效法呢?即使人们没有损益,仍不可以效法。夷、夏之言,古、今之法,因语言的差异法规也有所不同。所以古代的语言大多不同于现代的语言,现代的法令大多不合乎古代之法。有着各种不同风俗的人民,也与此相似。他们所希望的目标相同,但具体的做法又相异。由于言语不通,人们交往起来感到不愉快,犹如舟车衣冠滋味声色具有差异一样。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与此不相合的则极力诽谤,天下有学之人大多好辩,言辞虽然激烈,却往往颠倒是非,不求其实,互相毁谤,以胜过别人为能事。(照此说来),先王之法,又怎么能够效法呢?虽然人们可以得到它,可不应效法。
 先王之法,总是适应其时代的需要,时代不可能与法并走,即使现在古代的法令有了,仍然不能效法。所以应该舍弃先王的成文之法,取法其所以立法的道理。先王之所以制订法令,为什么呢?先王之所以制定法令,是人为的,而我们自己也是人呀。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是一样的,别人与我也是一样的,有道德的人,贵于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所以观察堂下日影,可以知道日月运行、阴阳变化;看到瓶水结冰,可以推测天气寒冷、鱼龟躲藏;尝一小块肉,可以知道一镬、一鼎肉的调味。
 楚人欲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作了标记,后来澭水猛涨,楚人不知道,仍按照原来的标记晚上偷渡,溺死了一千多人,军营惊溃如同房屋倒塌。当初他们作的标记是可以引导渡河的,现在水已有变化,增加了许多,楚人却仍按表而导渡,这是其之所以失败的原因。今天的君上效法先王之法,与此相似。当今时代与先王之法已不相适合了,却仍要说这是先王之法而效法之,以此治国,岂不悲哉!
 故治理国家无法则乱,守法而不知变革则悖,悖、乱均不能够立国。时代变了,时光相移,变法是应该的了。譬如良医,病有万种变化,药也随之有万种变化,病变而药不变,当初还是长寿的人,现在也会中途夭折的。故大凡行事必须依法而动,变法者应因时代的不同而有变化。这样的话,就不会有过失的事了。不敢议论法令者,是普通百姓;敢于以死守法令者,是在职官吏;能够因时而变革法令者,是贤明君主。所以天下有七十一位圣人,他们的法令各各不同;不是所为者相异,而是时势已有不同。所以说,良剑期望能割断东西,并不期望如镆铘之类的好名声;良马期望日行千里,并不期望有骥、骜之类的称呼。那能够建功立业者,才是先王所期望的“日行千里”呵。
 楚国有个过江的人,他的剑不小心从船上掉入水中,便急忙在船上刻下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所掉下去的地方。船靠岸后,即从他所刻的地方下水寻找。船已在向前走去,可是剑不会走,以这种办法求剑,不是很令人困惑吗?以过去的法令治理国家,与此相同。时代在向前走,而法令不可能走,以此治国,不也是很难的吗?
 有个路过江边的,看到一个人正把婴孩带来,准备投入江中,婴儿啼哭不已。他问其缘由,那人说:这是因为其父善于游泳。其父虽善于游泳,他的孩子难道也善于游泳吗?以这种态度处理事物,必将悖于常理。楚国为政之法,与此也是相似的。
 赏读
 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议论逐渐递进。首句先设问曰:“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然后言先王之法缘何不可法。第二段由先王之法有其时说起,得出结论:“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说明应因时而制法,此为第二层。第四段起句言:“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言不要因循成法,应因时而变法,这亦是第三层主旨。这样先言不法先王之法,次言因时而制法,再言应随时而变法,一层递进一层,主题也逐渐深刻。在具体的议论中,亦颇有特色。概而言之,一是议论深刻,珠合璧连;一是运用比喻、故事等进行说理。如第一层论先王之法不可法,先言人有损益,已非原貌,“胡可得而法”?又以言语不一、古今异制言若“人弗损益”时情状,并从做事目的、言语滋味声色、好辩相诽等不同角度进行申说,论述透彻。此外还运用荆人袭宋、刻舟求剑、引婴投江等故事以及“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龟之藏”等比喻进行说理,使文章更具感染力。引用故事、比喻,亦不单纯罗列,而是夹叙夹议、即时破题,文章显得脉络一贯、主题集中,而又不失可读性。
 从思想内容上来看,本文主要说明制定法令制度要从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重在察今,不能谈古。这种政治主张具有朴素的唯物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因为它反对无视效果的形式主义做法和静止不变的形而上学的观点,提倡从实际出发,用发展观点去观察和解决问题。这些在今天对我们仍有启发。

《察今》 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察今》

《吕氏春秋》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1)?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2)。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3),人或益之,人或损之(4),胡可得而法! 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5)。东夏之命(6),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7)。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8),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9),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异(10)。口惛之命不愉(11),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12)。天下之学者多辩(13),言利辞倒(14),不求其实,务以相毁(15),以胜为故(16)。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17),时不与法俱至(18),法虽今而至(19),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20)。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21)。而己亦人也(22)。故察己可以知人,察今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23),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24); 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25)。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26)

荆人欲袭宋(27),使人先表澭水(28),澭水暴益(29),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30),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31)。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32),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33),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34),悖乱不可以持国(35)。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 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36)。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37),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38)。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39); 以死守法者,有司也(40); 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41),其法皆不同; 非务相反也(42),时势异也。故曰: 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43); 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44)。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45)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46),曰:“是吾剑之所从坠(47)。”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48)?以故法为其国(49),与此同。时已徙矣(50),而法不徙,以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51),婴儿啼。人问其故,曰: “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52)! 以此任物(53),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注释〕(1)上: 国君。胡: 何。法: 前一个是动词,效法。后一个是名词,法令制度。先王: 指古代君主。(2)贤: 好,完善。为: 因为。不可得: 没有可能。(3)经: 经由。上世: 古代。(4)益: 增补。损:删减。(5)犹若: 还是。(6)东:指东夷,古代中国东部的少数民族。夏:即诸夏,指中原地区各国。命: 名,名称。(7)典: 法典。殊: 不同。(8)乎: 于。(9)殊俗: 风俗习惯不同。(10)其所为欲同: 他们的欲望(如穿衣吃饭)是相同的。为: 衍文。其所为异: 他们的做法即生活方式(如穿什么吃什么)却不一样。(11)口惛(hun):犹口吻。口惛之命: 口头上的称呼,指口语方言。愉: 通 “渝” ,解。(12)人以自是: 各人认为自己对。反以相诽: 反过来讥笑别人不是。(13)辩:巧妙的语言。(14)言利辞倒: 言语锋利而是非颠倒。(15)务: 极力。相毁:对别人毁谤讥笑。(16)以胜为故:把取胜于人当作自己的能事。故:事。(17)要于时: 适应当时的需要。(18)时不与法俱至:指时代的客观情况和条件是不断发展的,不可能与订立的成法一起传下来。(19)法虽今而至:先王之法即使流传至现今还保存了下来。(20)择:通“释” ,丢开,舍弃。成法:已制订好的法令。法其所以为法: 取法他们用来制订法令的方法。第一个法作效法讲。(21)人:意谓以人为依据。(22)己: 指制法的人。亦人:也是以人为根据的。(23)审: 察看。堂:大厅。阴: 指日月照射的影子。(24)阴阳之变: 指早晚寒暑的变化。(25)藏: 潜伏。(26)脟(luan):同“脔” ,切成块状的肉。这里表示肉的量。镬(huo):古时烹煮用的一种锅子。鼎:古时烹煮用的器物,三足两耳。调:调味。(27)荆人: 楚国人。荆: 楚的别称,因楚国在古时的荆州。宋: 春秋战国时国名。今河南省商丘以东、江苏铜山县以西一带地区。(28)表: 标记,这里用作动词。澭(yong)水:黄河的一条支流。(29)暴益: 突然大涨。益: 同 “溢” ,涨水。(30)循:顺,引申为依照。涉: 徒步渡水。(31)军惊而坏都舍: 士卒惊骇之声如同城里房屋崩塌一样。而: 如。都舍:房屋。(32)向: 先前,当初。导:涉水。(33)亏: 通“诡” ,差异。(34)悖: 背谬,行不通。(35)悖乱:指错误而紊乱的法令。持国: 掌握国政。(36)殇子:未成年而死的人。(37)举: 行。循法以动: 根据法令制度来进行。(38)过务: 错误不当的事情。(39)众庶: 百姓。(40)有司: 官吏。(41)有天下七十一圣:古代统治天下的七十一代君主。又据《史记·封禅书》,“七十一”应作“七十二” 。这里是虚指其多。(42)非务相反:不是一定要有所不同。(43)期: 期望,要求。断:斩断,这里指剑的锋利。镆铘(mo ye):古代利剑名。(44)骥、骜(ao): 都是千里马名。(45)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那所谓 “成功名” ,是古代国君所悬的目标,好象人们期待千里马一样。(46)遽(ju):急忙,立刻。契: 同“锲” ,刻。(47)所从坠: 掉下去的地方。(48)惑: 糊涂。(49)为:治理。(50)徙:迁移,这里引申为 “变化” 的意思。(51)引: 牵引。(52)岂遽:难道就。(53)任物: 用事,指处理国家政事。

〔鉴赏〕本篇言察今之时势而变法,故以“察今”名篇。全文以生动的比喻和有趣的故事反复说明机械地死守先王成法之危害和因时而变之必要。文章一开头就设问: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 “上”一字,表明《察今》全文国君应读。当今之君不能效法古代先君之法制,“今”、“古” 的相对时间概念十分明确,此贯穿全文。不能效法先王的成法,并非先王之法本身不好,是因为它不可能脱离一定的条件被效法。原因有二,首先,“先王的法制” ,经过先代发展而来,有人增加它,有人减少它,似已改变面目,“胡可得而法! ”此外,即使无人增损,仍是“原件” ,还是不可能去效法。作者用一“对文” 句式表明空间和时间双重考察的结论: “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是说“东夏之命言异,古今之法典殊” ,即东夷和华夏对事物的称名不同,古今典章制度不同,故“古之称说多不通于今之称说,今之法制,多不符合古代法制”。时、地而外,又及人事,处于“时异”、“地异”的“殊俗之民” ,即使追求相同的目标,追求的方式也不一样。“口惛之命不愉” ,意即对各种事物的称名术语也听不明白,这就象不同习俗的人民所坐车船、衣饰及流行音乐、绘画皆不同是一样的。作者以称名术语为立论准绳,其他比附之,逻辑中心与比喻修辞相辅相承。再说到当时的现实,“天下之学者” ,辩家蜂起,能说会道,用语尖刻,用词颠倒是非,用心用力相诋毁。这些原因决定先王之成法不可效法,即得真传,亦不可法。论述 “先王之法不可法”,逻辑层次步步递进,故文势咄咄逼人。先王之法不可法,那么,先王之法就一无可取了吗?先王之法符合当时的需要而产生,而今时间、空间都发生了变化,故法的本身不可效法。但问题还有另外一方面,就是先王制定法律的根据,按实际情况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却是可以效法的。“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弃成法之教条而活用其“所以为法” 的基本原则,这一结论,标志着古代华夏民族理论思维的高度成熟。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不到此为止,还具体论述了 “所以为法”这一抽象原则的内容: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先秦以来,关于“人” 的概念已有了极大的发展,被称为 “显学”之一的墨家已把人分成“别” (坏)、“兼”(好)两大类(《兼爱》下)。由于先秦逻辑中“类”概念的发展,“人”显然已被理解成 “同类”概念,《吕氏春秋》有《爱类篇》讲到人的“类” ,“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把“人”作为立法的依据,显然是指部分“人类” 的实际需要。至于如何认识这个人的“类” ,《吕氏春秋》当然还不可能有科学的方法论,但提出了不失为人类认识阶梯上的一个认识方法,即“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这个“察”即细看,或称观察,它之所以可靠,在于“人与我同耳” ,古人和今人有相同的“常可” ,此处把儒家学说作为认识 “人类” 方法的深层依据。精义奥衍,却经下文的比喻显明之: 观察堂下的影子可知日月的运行; 观察瓶水结冰,可知季节变化,结论是“尝鼎一脔” 。由那时的观察水平而得此结论,是正确的,能启迪智慧,发人深省。接着,文章讲了一个楚人攻宋的故事,来说明法先王成法的危害。此处把“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 的做法比作楚人循表夜涉,至为形象而准确,有效地说明了全文的中心论点。接着,文章作了更为严密的论述,先王之法不可用,是否不要法了呢?否!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 ,治国一定要有法,一定要变法,不变则乱,乱则失国,这就是结论。而变法的依据是世道的不同,社会的变化,所谓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一依据,犹如良医治病,病万变,药也万变,如果病变而药不变,那么,从前能活九千岁的“寿民” ,遇到今天的庸医,只能变成未成年就去世的“殇子” 。一立论,一比喻,结论是“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这正是《韩非子·五蠹》 “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之旨。再则,“化”字甚妙,“化”略异于 “变” ,“变” 多外部变动,“化” 多内部变化,“因时”而从根本上变动这就是《察今》作者的要求。文章还就对变法的态度把人分为三种: “不敢议法者,众庶也; 以死守法者,有司也; 因时变法者,贤主也。” 围绕变法而立论取譬,议论再三,可谓淋漓尽致。下文 “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一语,说变法并非刻意标新立异,而是时代和形势的不同所使然,这是对“七十一圣” “其法皆不同”的正面解释。察今变法的目的是什么呢?成就功名,干一番事业。对一把好剑的期求,在于它的锋利无比,断物之用,不在于吴王佩带的“镆铘”剑的美名;对好马的期求,在于它行千里,驰骋之功,不在于骥、骜等古代骏马的美名。成就功名,垂史业迹,这就是先王的“千里” ,当然也是今之圣主的“千里” ,而求虚名是徒劳无益的。文章至此,先王成法不可法,先王“所以为法” 的察今之原则当法,圣主当察今而因时从根本上变法,察今变法的目的在于成就功名等,要讲的得到充分的表达。下文还有余波,讲了两则寓言,决非“蛇足” 。先秦散文,章法不如后代严,有利于发挥诸子思想,淋漓尽致而后快。两则寓言,一则是刻舟求剑。一则是引儿投江,并为行文,一堪笑,一为悲,对照成章,自有其发人深省之处,亦即文章中心所在: 时已徙而法不徙,为政于此,岂不难哉! 这对于加强文章的说服力自有其作用。

字数:4687
李开

吴功正 执行主编.古文鉴赏辞典.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第181-186页.

古典文学作品《察今》原文|注释|精注|赏析 - 可可诗词网

察今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2〕?非不贤也〔3〕,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4〕,人或益之〔5〕,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6〕。东夏之命〔7〕,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8〕,其所为异〔9〕。口惽之命不愉〔10〕,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11〕。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12〕,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13〕。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14〕。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15〕,而法其所以为法〔16〕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17〕,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18〕。故审堂下之阴〔19〕,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20〕;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21〕,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22〕
 荆人欲袭宋〔23〕,使人先表澭水〔24〕。澭水暴益〔25〕,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26〕,溺死者千有馀人,军惊而坏都舍〔27〕。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28〕,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29〕,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30〕,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31〕,悖乱不可以持国〔32〕。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33〕,今为殇子矣〔34〕。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35〕,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36〕!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37〕;以死守者,有司也〔38〕;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39〕,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40〕,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41〕,不期乎镆铘〔42〕;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43〕。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44〕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45〕,曰:“是吾剑之所从坠〔46〕。”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47〕! 以此故法为其国〔48〕,与此同。时已徙矣〔49〕,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50〕。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51〕?此任物〔52〕,亦必悖矣〔53〕。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1〕本文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一篇。《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是秦王政(后来的秦始皇)的相国吕不韦组织其门客编写的。内容虽不无总的思想倾向,却显得比较驳杂。
 〔2〕上:指君主。胡:为什么。法先王之法:效法先王的法令。前“法”为动词,后“法”为名词。
 〔3〕贤:良,善。
 〔4〕上世:指前世、前代。
 〔5〕益:增加,补充。
 〔6〕犹若:仍然是,还是。
 〔7〕东夏:犹夷夏,指少数民族和中原华夏民族。东,东夷,东方少数民族,这里是通称。或说“东”是“夷”的误字。命:名,指事物名称。
 〔8〕为欲:要做的事和要实现的欲望。
 〔9〕所为异:所采取的做法和行动却不同。
 〔10〕“口惽”句:各地方音是存在不同的。口惽之命:指方言。惽:通“𦝮(吻)”,口吻,人的声音。愉:通“渝”,改变。
 〔11〕诽:诽谤,指责。
 〔12〕言利辞倒:言辞犀利、辩论服人。
 〔13〕故:事。
 〔14〕要于时:符合于时代。要:会,合。
 〔15〕择:通“释”,放弃。
 〔16〕法其所以为法:学习他们制定法令的原则和依据。
 〔17〕察:省察,考察。
 〔18〕益:当是衍文。所见:见到的事物。
 〔19〕堂下之阴:指房前的阴影。
 〔20〕变:变化。
 〔21〕一脟(luan)肉:一块鱼肉。脟,通“脔”,切成块状的鱼肉。
 〔22〕镬(huo):无足鼎,与鼎都是古代煮肉的器具。调:调和。这里指调和的味道。
 〔23〕荆人:楚人。
 〔24〕表:标记。这里指设立标志。澭(yong)水:“澭”一作“灉”,河名。具体位置现不详。
 〔25〕暴益:暴涨。益:加,长。
 〔26〕循表而夜涉:按照标志夜里涉水过河。循:遵循。
 〔27〕而:如。坏都舍:城里的房屋倒坍。
 〔28〕向:原来,先前。导:引导。指按照标志指示渡水。
 〔29〕“其时”句:他的时代已经与先王之法不相符合了。亏:减损,指不符合,不适应。
 〔30〕法之以为治:学习先王之法作为治国的手段。之:代词,先王之法。
 〔31〕悖(bei):谬误。
 〔32〕持国:保守住国家。持:守。
 〔33〕寿民:长寿的人。民:人。
 〔34〕殇子:夭折的孩子。殇:未成年而死。
 〔35〕举事:行事。动:作,行动。
 〔36〕若此论:像这样的考虑问题。论:辨别,指认识,考虑。无过务:没有错误的事情。务:事。
 〔37〕众庶:指普通百姓。
 〔38〕有司:指各级官吏。
 〔39〕有天下七十一圣:享有天下的七十一位圣贤君主,泛指前代贤君。
 〔40〕务:必须。
 〔41〕期:期望,希望。
 〔42〕镆铘(mo ye):古代宝剑名。
 〔43〕骥骜(ao):千里马名。
 〔44〕“夫成”两句:成就功名,这就是先王所希望的“千里”啊。千里,借指达到的目的。
 〔45〕遽(ju)契(qie)其舟:赶快在那船上刻上记号。遽:速。契:用刀刻。
 〔46〕是:代词,这里。指船上刻记号处。坠:落。
 〔47〕惑:迷,糊涂。
 〔48〕以此故法:用过去的旧的法令。此:当为衍文。为:治。
 〔49〕徙:迁,改变。
 〔50〕方:正,正要。引:牵引,拉着。
 〔51〕岂遽善游哉:难道马上就善于游泳吗?遽:速。
 〔52〕此任物:当为“以此任物”。任:察,观察。物:事。
 〔53〕悖:乱。
 本文说明由于时代和形势的变化,国家法度也应随之变化,不应当“法先王之法”,而应当“法其所以为法”;从而阐明了“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主张。文章开门见山,围绕先王之法之不可法,进行反复说明。作者又善于摭取现实生活的现象作为比喻,生动自然,易于理解。其中如荆人袭宋、刻舟求剑、有过于江上者等寓言故事,都是广为流传,为人所熟知的。
察今

《察今》

见《吕氏春秋·慎大览》,战国末吕不韦门徒撰。作者首先以古今异俗论先王法之不可法,进而指出不法先王之成法而法先王之所以为法,即察己知人,察今知古,因时易法。多用寓言故事随文设喻是该文的突出特点,如以荆人袭宋,先表澭水“循表而夜涉,溺死千有余人”说明不思时世变迁的可悲之处;以病变药却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喻死守旧法的危害程度;用“刻舟求剑”讽刺“时已徙矣而法不徙”的可笑无知;用有人欲投善水者之婴儿入水指责死用旧法为国治民的悖谬荒唐。这些比喻恰切、形象、生动,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而这一则则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则流传千古,有了它们独立而扩大的内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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