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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富弼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富弼1004—1083

北宋大臣。字彦国,河南洛阳人。仁宗时,以茂才异等进,授将作监丞,后知谏院,多次上书言事,建议通下情、废除原禁止臣僚越职言事之规定。庆历二年(1042年)奉命出使契丹,数次与契丹主面议,允许增加岁币,拒绝割地。次年拜枢密副使,受命主持北方与契丹之边事。曾上表论及当世之务十余条及安边十三策,大略以进贤退不肖、止侥幸、去宿弊为本。庆历七年(1047年)贝州王则发动士兵农民起义,弼秘密镇压了齐州(今山东济南市)欲响应之士兵。至和二年(1055年)与文彦博同时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执政七年,墨守陈规。熙宁元年(1068年)神宗初立,即进言,“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他前后上疏数十次,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并称病辞职。出判毫州(今安徽毫县)期间,拒不执行青苗法,遭到有司弹劾。辞归洛阳。虽居家,仍上书请求废除新法。年八十,卒于家。

富弼

 北宋名臣。字彦国,宋河南洛阳(今属河南)人,年少既受范仲淹、晏殊赏识,晏殊以女妻之。天圣八年(1030年)举茂才异等,累擢知谏院。庆历二年(1042年)出使契丹,以增加岁币为条件,拒绝契丹的割地要求。次年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等推行“庆历新政”。至和二年(1055年),与文彦博同任宰相。在位七年,无所兴革。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相,出判毫州,又因拒不执行青苗法,改判汝州,随即告老还乡,退居洛阳,并上疏要求废除新法。封韩国公。卒谥文忠。富弼一生刚直,多次坚辞朝廷加官。两度出使契丹,义正辞严,契丹上下为之折服。宦海沉浮,使得他转而不思改革,唯务守成。神宗问边事,曾以“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作答。著作今存《富郑公诗集》。

富弼1004—1083

北宋大臣。字彦国,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庆历二年(1042年)奉命使契丹,拒绝割地要求,但允许增加岁币。参与范仲淹等推行庆历新政,但不久即退出。至和年间为相,唯守成,无兴革。他力主对辽妥协,曾劝神宗“二十年口不言兵”,后因抵制王安石变法贬职。封郑国公。有《富郑公诗集》。

富弼1004~1083Fu Bi

politician and poet of the Song Dynasty,he was bestowed the title of Master Zheng of the Country.Works: A Collection of Master Fu Zheng,etc.

富弼1004—1083

北宋大臣。字彦国。河南洛阳人。少笃学有大度。仁宗庆历二年 (公元1042年),出使契丹,拒绝割地,辨和战之利害,数十年不见兵革。后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建议整顿朝政。条上所拟河北守御十二策。旋被排挤居外。至和二年 (公元1055年),与文彦博同任宰相,时称“富文”,在位七年,以母忧去职。英宗即位,召为枢密使,封郑国公。熙宁中, 再入相。晚年反对王安石新政,上书神宗废除新法。以“新法臣所不晓”。称疾退居洛阳。加拜司空, 封韩国公。

富弼1004—1083

字彦国。宋河南(今洛阳)人。天圣八年(1030)举茂材异等,累擢知制诰。庆历间奉命两使契丹,拒绝割地要求,以增加岁币维持和好。次年,拜枢密副使,主持北边防务。与范仲淹等推行新政。新政失败,出为河北安抚使。英宗立,召为枢密使,居二年,又拜相,进封郑国公。神宗即位后,王安石用事,以抵制新法,夺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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