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社会
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亲属集团。它萌芽于原始社会氏族公社的母系大家族。父权制氏族公社时期,出现了父系大家族,此后,以男系血统为中心的亲属集团的父系大家族社会开始发展。家族社会包含有两层意义:第一,每一家族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构成一个独立的“小社会”。第二,社会宗法化,把家庭制度扩大为国家制度,以治家进而治理国家。因而家族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宗法组织的社会基础。旧中国的家庭系统由宗祠,支祠和家庭构成,由族长代表封建宗法势力统治族内社会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族系统已被摧毁,家族社会基本上完成使命,但封建宗法家族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