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育计划管理
家庭为生育身心健康的后代,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水平,在社会风气、政府人口政策、家庭经济条件的影响下,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对生育子女的数目,生育间隔时间制定的主观计划。搞好家庭生育计划管理,需做到:
❶首先要认识到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早在50年代中期,党和政府就提出节制生育的号令;1962年前后加强了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1973年把人口增长指标正式纳入国民经济计划;1978年首次把计划生育载入宪法,规定“国家提倡和执行计划生育”;1980年为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一封公开信,重申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通过的《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晚婚、晚孕、少生、优生。
❷树立科学生育观。生育决不是家庭和个人的私事,为了国家利益、家庭利益,计划生育是夫妇双方的义务。
❸杜绝近缘结婚。计划生育管理,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