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宪法草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宪法草案由宪法起草或修改机构拟制而未经权力机关通过的宪法原案。宪法草案的拟定,一般由起草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讨论和反复修改,最后提请权力机关审查和通过,通常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全体组成人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通过方有效。宪法草案的拟定既要考虑制定宪法的宗旨、原则和结构,同时又要安排具体的章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宪法修改委员会起草,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广泛全民讨论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宪法草案通常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结构等。 宪法草案未被立宪机关审议通过的宪法原案。一般由制宪会议、宪法起草或修改委员会等专门机关起草。宪法草案只有在立宪机关依法审议通过或经其他法定程序通过后,才能成为宪法,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草案draft constit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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