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宪政改革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宪政改革 “宪政改革”1990年3月,李登辉当选台湾第八任 “总统”后,为了迎合“民意”、巩固自己在国民党内的主导地位,决定推行“宪政改革”。同年6月,李登辉邀集包括反对党、“台独”人士等在内的台湾各界代表参加的“国是会议”,达成了所谓“中央民意机构代表全面改选”“废除临时条款”等 “共识”。1991年3月,台湾当局召开第一届 “国民大会”临时会议,经过激烈争论,最后通过了废除 “临时条款”、终止“动员戡乱时期”、选举第二届“国民大会”等重要议案,确定分阶段完成 “宪政改革”。同年12月,第二届“国民大会”选举产生。1992年3月,第二届“国民大会”临时会议召开,5月通过了 “宪法增修条文”,确定 “总统”任期由六年改为四年,“监察委员”由省市议会议员选举改为由“总统”提名,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省市长、县长由选举产生。同年12月,第二届 “立法委员”选举产生; 1993年3月,第二届“监察委员”由李登辉提名、“国民大会”通过产生。1994年7月,第二届 “国民大会” 又通过了 “总统”直接“民选”的议案。同年12月,台湾进行首次省市长民选。1995年底进行第三届 “立法委员” 选举。1996年5月进行 “总统”民选。“宪政改革”的推行,使国民党大陆传统官僚势力逐渐退出台湾政治舞台,本土势力派则主导了国民党权力机构,巩固了李登辉的权力基础,加速了国民党及其政权的本土化、台湾化。 ☚ 宪政论坛 宪政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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