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宪政实施准备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宪政实施准备案1947年3月,国民党中央依据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提出了“宪政实施准备案”。指出:自中华民国宪法公布之后,本党之政治设施应以从速扩大政府基础,准备实施宪法为中心;依据宪法实施准备程序制订选举法规;依宪法规定对于中央和地方权限应作重新划分之准备;分别拟定省县自治通则,加速推行地方自治;本党同其它合法之政党互相提携、切实合作,共同完成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等。这个“准备案”继续宣扬“国民大会”通过的“民主宪法”,掩盖其坚持内战和独裁的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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