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宣抚判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宣抚判官参见“宣抚使”条。 宣抚判官 宣抚判官官名。宣抚使司常务官。《宋史·职官志七》: “宣抚判官: 不常置,掌赞使务。” ☚ 宣抚副使 宣威将军 ☛ 宣抚判官官名。见“宣抚使司”。 宣抚判官军职差遣名。 职源北宋熙宁三年九月八日始见置(《长编》卷215乙未)。 职掌❶佐宣抚使或宣抚副使(若不置正使)治本司事(《宋会要·职官》41之34)。 编制一人。不常置(《宋史·职官志》7《宣抚判官》)。 简称与别名❶宣判。《要录》卷110庚戌:“命权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议军事张宗元权湖北京西宣抚判官。”原注:“宗元为宣判,《日历》无一字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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