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体系
审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且是较高层次上的经济监督。审计监督与各种专业监督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各种形式的专业监督,是由处在客观控制体系中的各经济管理部门实施的。这些部门都有各自的基本职能,即通过自身分管的业务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对经济运行过程进行组织与管理。从整体上看,由各项专业监督所构成的监督体系,其作用范围有交叉,也有疏漏。为保证其经济责任的严格履行,行使各项专业监督的经济管理部门,也有必要接受另一主体的再监督。而在宏观经济控制体系中,为了协调各项专业监督的功能,使之发挥整体的更大效率,为了加强对微观层次和包括各经济管理部门在内的宏观层次经济活动的全面监督,在客观上也需要有一个本身不经办任何经济业务,与各方面没有直接的经济联系,专门行使经济监督职能的独立机构。审计部门正是具有这一性质的机构。
与其他形式的经济监督相比,审计监督具有超脱独立的地位和更大的权威性。这不仅是宪法所赋予的,而且是由客观经济过程的需要所决定的。审计监督具有全面综合性的特点。其他经济管理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有关经济活动,也属于审计监督的范围,接受审计的再监督。
审计监督与各种专业监督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是一种互为补充、共同协作的关系。实行审计监督以后,原有的各种专业监督不但不能削弱,反而更应加强。审计机关的建立使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为了避免各专业监督因工作交叉而出现疏漏,使之衔接得更加紧密,审计机关在整个网络体系中起着龙头作用,以便协调好各专业监督之间的关系,使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的效率。
审计监督与财务监督、会计监督之间也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财务、会计监督是一种日常监督,是伴随着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同时进行的,处于管理过程中,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审计监督与财务、会计监督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是监督的目标基本一致,其任务都是为了促使被审计 (本) 单位执行国家的经济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在审查方法上有相通之处,两者都离不开对会计资料的复核、审查,查账是它们共同运用的基本方法之一。三是从监督的层次上看,两者密切相关。财务、会计监督是基础,审计监督是财会监督的延伸,并对财务监督实行再监督。这里必须指出,不能片面夸大两者之间的联系,甚至认为审计监督暂可以等同于财会监督,这种认识从根本上混淆了两者的概念,在理论、实践上都是无益的。
总的来看,各国的审计制度是不相同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审计监督,是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为主,以部门审计、单位审计的内部审计机构为助手,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审计为辅助力量,构成我国广泛的、完整的、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