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
80年代初,邓小平就明确强调: “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1页)并提出: “交流干部,是首先要做的事情。”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59页)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是我们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和优良传统,同时也是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措施。实行干部交流、回避的好处,既可以使干部通过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任职,开阔视野,经受多方面的锻炼,增长才干,提高领导水平,保持持久的活力,又可以防止和克服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所带来的种种弊端,特别是可以摆脱某种 “关系网”、“人情圈” 的羁绊,放手工作,开创新局面。邓小平在干部交流工作方面体现出强烈的改革意识,对于深化干部工作,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保证人才的脱颖而出和茁壮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领会邓小平这一思想,对做好干部交流这项工作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实现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有利于改善班子结构,可以弥补一些领导干部阅历单纯、视野不宽、组织领导能力不强等方面的缺陷,促进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二是对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领导干部是人才资源中最重要的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市场、资源市场有了较大发展后,如果人才资源,特别是起重要作用的领导人才的流动跟不上,那必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三是实现干部交流,有利于打破 “干部部门所有制”,逐步改变干部结构、分布不合理状况,使得领导人才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四是通过干部交流,把一大批年轻干部及早地放到领导岗位或基层锻炼,有利于培养、造就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使我们党的事业永远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逐步推行干部交流,取得了很好效果。特别是1990年中共中央作出 《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后,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交流,许多地方和部门还建立和试行了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使我国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呈现了新的发展势头,规模逐年扩大,交流范围和层次进一步扩展,区域也从省内交流扩大到省际交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 《决定》 对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强调: 要把推行干部交流制度同回避制度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任期制度结合起来。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地区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党政之间以及经济比较发达与相对落后地区之间进行干部交流。使他们在多种环境和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要逐步地、比较系统地建立起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如党政领导干部及其部门正职任期制、干部交流轮岗和干部下派制度、干部回避交流制、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等,特别要完善对交流干部的实绩考评制度,并把它同干部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使干部交流工作成为干部管理及干部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还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规定干部提拔必须经过一定阶段的锻炼及相关部门的轮岗; 凡在多部门、多岗位间交流或轮岗并表现好的应优先提拔等等。鼓励和帮助被交流的干部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同时应坚决克服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干部调不出、派不进的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