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量补助对优抚对象进行现金补助的一种方式,即按年、按季或按月对经过审核批准的优抚对象发放定额的现金补助,保证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水平的国家补助项目。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对象是: (1)孤老烈士家属和孤老牺牲、病故、失踪军人家属; (2)没有亲属抚养或者虽有亲属但无力抚养的烈士和牺牲、病故、失踪军人的未成年子女;(3)丧失劳动能力而其子女无力供养的烈士和牺牲、病故、失踪军人的父母和配偶; (4)带病回乡不能经常参加生产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复员、退伍军人;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复员军人。在确定具体的补助对象时,要经过个人申请、民主评定、上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的法定程序。定期定量补助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