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金融调控体系
指以中央银行为宏观金融调控主体,以信贷计划、信贷规模以及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等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以市场价值规律为调控依据,以金融企业及其活动作为调控对象而构成的金融调控有效运作的统一体。
中央银行为实现宏观金融调控目标,配套运用多种调控方式和调控手段,对金融领域进行一系列调节活动。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模调控,或称总量调控,就是指调节货币供应总量和贷款总规模,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来控制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保持货币的稳定。二是结构调控,主要是通过信贷资金运用的结构和利率等经济杠杆,调节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消费结构和就业结构等。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有两种: 一是直接调控手段,主要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二是间接调控手段,主要指经济的手段,如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利率等。中央银行调控手段的选择取决于市场发育程度,以及市场机制和市场组织协调、反馈传导功能的完善程度。随着市场经济由不发达到发达的发展演变,宏观金融调控手段由直接调控为主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转换。
在宏观金融调控体系中,要使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金融企业作为被调控的主体对象对宏观调控信号要有积极的反应。为此,微观金融企业,一方面要保持其独立自主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经营机制以及信贷管理约束机制,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