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又称“宏观调控目标”。为了保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而设立的政府调控经济的目标。主要有四个:(1) 经济稳定增长,(2) 高就业(或低失业),(3) 价格水平基本稳定,(4) 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除以上四个目标外,一般还可加上三个目标:(1) 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2) 合理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3)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项宏观经济目标之间有时存在一致性,有时则相互冲突。多个目标能否同时实现,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针对一个目标就必须有一项特殊的宏观经济政策。如果有七个目标,就需要有七项不同的宏观经济政策。但现实中并没有如此多的既可同时采用又不互相抵触的宏观政策。所以宏观经济目标是不可能同时实现的,每一个时期只能实现一两个(最多两三个)目标。新出现的“克鲁格曼三角形”理论认为,作为开放型宏观经济的基础目标的独立货币政策、稳定的汇率水平和自由流动的资本这三个方面是不可能同时实现的,充其量只能实现其中两个而同时必须牺牲另一个。但也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机制本身的作用和经济主体的理性行为就可以促成一些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政府只需要对那些市场作用不到的目标(如收入分配)进行调控。并且,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是综合性的,会对几个宏观经济目标同时发生影响。因此,只要政府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比较恰当,宏观经济的多个主要目标就可以同时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