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安陆县志补正湖南地方志,清陈廷钧纂。二卷。廷钧字右臣,又名大鸿,邑人。官安陆知县。是志为补道光二十三年“李志”而作,成于咸丰三年(1853),刊于同治十一年(1872)。约八万三千字。一为补其所佚艺文, 如黄香《奏言》、蔡邕《胡广黄琼颂》、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代寿山答孟少府杨文书》等三十八篇以及孙奂、季颙、裴宽、韩丕等列传。二为补道光志后事,如兵事太平军及捻军等情况;三为证道光志之误,如职官收猛力入刺史,封爵误安陵为安陸沈会霖官大同推官误作高州推官,等等。凡证志之误者其事其文皆以按语辨别之,不关安陸故实者,则低格以别之。是志对补订道光二十三年李廷锡志和研究该地历史、地理等方面颇有价值。有同治十一年刊本,台北《中国方志丛书》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