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都监差遣名。北宋真宗朝路安抚司官额之一,次于安抚使、副使,由武臣诸司副使以上充。景德间,河北路安抚司置安抚都监二员,巡边兼屯田事(《长编》卷66丁巳)。大中祥符三年八月,江南东、西路,淮南东、西路,并置安抚都监,于“辖下州军,虽不系灾伤处,亦常安抚。”(《宋会要·职官》41之84)。都监迁转为安抚副使(《长编》卷236庚申注)。南宋不置。
简称都监。《宋会要·职官》41之83:“(景德)三年四月十四日,以雄州团练使何承炬为河北沿边安抚使,西上閤门使李允则为副使,榷易副使杨保用为都监。”《长编》卷66丁巳:“知雄州李允则言:‘应系屯田皆在沿边,……其安抚都监二员,常巡边郡,望令兼屯田事。’”《长编》卷236庚申注:“《王光祖传》:熙宁二年,为河北沿边安抚都监,进安抚副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