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使司官官署名。为安抚使治所。作为常设官司,北宋真宗景德间,始设于河北、河东路。南宋时,十六路皆设有安抚司(《宋会要·职官》41之79、《长编》卷63庚午)。安抚司长官有安抚使、副使、都监(《长编》卷69庚子)。属官有参议官、管勾(主管)机宜文字、书写本司机宜文字、勾当(干办)公事等。南宋安抚使司统兵官有都统制、统制、正将、副将、准备将。属员增置有准备差遣、准备差使、准备将等(《宋史·忠义》5《杨霆传》,《要录》卷18己酉,《宋史·忠义》9《陈继周传》,《宋会要·职官》41之23、101、102)。
简称与别名❶安抚司。《宋会要·职官》47之16:“定州安抚司以为言。”《长编》卷171辛亥:“定州路安抚使司。” ❷安抚、安。《宋会要·职官》45之42《监司》:“至于职事,则各有攸司:……兵将、盗贼,则隶之安抚。”《龙川略志》卷7《议修河状》:“令都水监与本路安、提、转同议。……某曰:‘朝廷指挥水官与安抚、提、转司保明’。” ❸安府。《宋会要·职官》47之16:“诏三京及带一路安抚、总管、钤辖:……武臣知州阙,安府、钤辖司选官权。” ❹帅司。安抚司、都总管司、钤辖司等皆可别称帅司。《宋会要·职官》41之24《走马承受》:“伏见走马敕诸称帅司者,谓经略、安抚、都总管、钤辖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