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1985年4月28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87年6月28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了修改。共8章29条。该法规规定,地方性法规是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同时,法规具体规定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范围,法规草案的提出,法规草案的拟订、审议、通过和颁布,法规的修订、失效和废止,以及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的职责等。 ☚ 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若干规定 安徽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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