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1984年4月12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7年3月2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修改。共27条。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程序、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 ☚ 合肥市城市建筑管理办法 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00001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