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安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安县安昌镇东风路北段。前身是安县城建办,1976年10月成立,1981年6月改名为安县城市建设局,1983年改为现名。占地3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设办公室、规划办、村管股、房管股、建管股、建设股、财会股、环保办、档案室。职工211人。现任局长林启洪。下属单位有设计所、质监站、建筑材料试验室、规划队、城管监察队、环监站、排污监理站、环卫所、路灯管理所、人民公园、绿化队、房地产交易所、房屋价格评估所、工程造价管理站、自来水公司、水泥制品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9镇11乡房地产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所 (组)。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先后完成20个乡镇和罗浮山一白水湖风景名胜区、县城抗震防灾规划及5个小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并根据发展需要对县城和4个省市试点集镇规划进行了修编,新建县城第一、二水厂和7个镇乡水厂,重点进行了县城西河大桥、东风路主干道、4千米防洪堤的建设。“八五” 期间,治理污染55项,现废气年处理量19亿立方米,粉尘回收量18181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1万吨,全县各镇乡主要街道实现了砼路面封闭,建筑业、房地产业都有较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