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鸣岗1892—1961
原名孙玺凤,高青县人。1918年毕业于山东省立第一师范。1920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3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32年回国后,由冯玉祥介绍,被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聘为省府参议。后调任国民革命军第3路军军法处副处长。1940年后,先后被选为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委员、山东参议会驻会委员、山东省法规编审委员会主任。1946年由陈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以后,历任华北人民政府参议、政务院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国务院法制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兼经济法律委员会委员。1961年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