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孔琇之罪小儿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孔琇之罪小儿案 孔琇之罪小儿案南齐时,孔琇之任吴县令。县里有个小孩子年方十岁,偷割了邻居家的一束稻子,孔琇之将他抓来送到监狱治罪。有人劝谏,孔琇之说:“这孩子十岁就能偷东西了,长大以后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县里人都感到震惊。中国古代刑罚原则,一直有“矜老怜幼”的原则。一般讲十岁以下幼童不负或不完全负刑事责任。孔琇之为“惩恶”,不顾法律限制,将小孩子治罪,史家却将其列入“良政传”,并说明“魏晋为吏,稍与汉乖,苛猛之风虽衰,而仁爱之情亦减”。此案可见,“苛猛之风”亦不衰。 ☚ 庾诜邻人被诬为盗案 王缋辄录郡吏付狱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