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姚端恪公遇剑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姚端恪公遇剑仙·袁枚· 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棉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端恪公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选自《新齐谐》〕 《姚端恪公遇剑仙》这篇小说,以传奇故事的形式,赞扬了清初刑部尚书姚公秉公执法,刚正不阿,虽险些丧命,但不改为官清廉正直之初衷的品格。 对于主人公姚公性格特征的刻划,从小说一开篇就开始了。“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按清时官制,刑部主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而无“司寇”这一称谓。此处是借春秋战国时期官制中“司寇”这一官名来指称姚公。这句话是先从侧面写了姚这个人的为官刚正,故而罪犯不敢直接在他身上下功夫,只好用重金去贿赂姚公之弟姚文燕,希望文燕以弟弟身份从旁为自己说上几句话,以从轻发落。对姚公的这一侧面描写是从罪犯的角度下笔的,从而使人一开始就对姚获得了深刻印象。 之后,小说继续从侧面写姚公秉正刚直的品格——这次是从文燕的角度落笔。文燕答应了罪犯的请求,但他深知乃兄的为人,忌惮兄长的方正自守而不徇私情,不敢去向兄长说情。他只是怀着侥幸的心理,盼望兄长断案时或许万一能宽一点儿,这样他也就把十万雪花银悄悄地留下了,只当是为罪犯说了话。这段文字粗看起来,是写文燕心存侥幸的心理活动,实际上处处都有姚公的影子隐现,似虚而实。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 在从两个不同角度透视了姚为官清正的作风之后,在姚尚未出现,其气势已先声夺人的情况下,姚公出场了;而他的一出场,就把一个正气凛然,宁死不辱国家法度的清官形象及其刚毅性格写得光彩夺目,熠熠生辉。他面对从梁上跳下的手持匕首的刺客,面不更色,从容发问:“你是刺客吗?干什么来了?”当得知是为犯谋杀罪的那个罪犯而来时,更是慷慨言法,斩钉截铁,毫不苟且:“那个罪犯根据法律不能宽恕他,如果要宽恕他,那么国法就被彻底破坏了,我作为刑部尚书还有何面目立于朝中?还不如死!”尤其是下面的细节:他指着自己的颈项对刺客说:“来取它吧!”——宁可被杀也不以身坏法,这是何等的大义凛然,光明磊落!那精神之势,品格胆魄,足可以惊天地而泣鬼神!这一情节,尤其是最后的细节,简直是把人物写活了。从构思上看,这段文字是在前面对人物形象作侧面烘托的基础上,通过姚公自己的语言行动对他的直接的正面的描写。 接着,作品又从刺客角度进一步突出姚公清廉正直的性格特点。刺客看到姚公的态度,虽受到震慑,但也没有含糊,他责问姚公既然不宽恕罪犯,为什么文燕还收了人家金钱?当弄清姚公确实不知道此事时,他说:“某亦料公之不知也。”从这句话看,他对姚公为人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而且他本人也并不是个一般的亡命之徒。这样,小说从刺客角度烘托姚公形象的目的也达到了。 情节发展到此已达到高潮,姚公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有力地被刻划出来。接下来的文燕被杀,可以说是他罪有应得。文燕贪心被杀,与姚公秉公执法判决了罪犯却安然无恙,这本身也是个对比,更衬出姚公的可敬。 作品用姚公题刑部白云亭的诗句作为结尾,是他为人处世、为官清廉正直的原则和思想基础的夫子自道。“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从形式上看,这是个对句,对仗工稳而严谨,但又是个前果后因的倒装对句。因题的是“白云亭”,故用“常觉胸中生意满”起笔。生,动词,指生长起来。但胸中生长起的不是白云,而是“意”,即意志和勇气。为什么胸中生长和充满的是意志勇气呢?下一句道出了原因:要知道世上遭受冤苦的人太多了。也就是说,姚公清廉为政,不枉法徇私,就是要使天下人少受些冤枉之苦,因此他胸中常常生长起并充满为此而奋斗的意志勇气。这两句诗道出了自己的抱负,可称为点睛之笔,升华了人物的精神境界,使形像更丰满,性格更鲜明。 小说以姚公遇“剑仙”为题目,可以认为是假托“剑仙”之名,以更突出诛除强暴之实。 姚端恪公遇剑仙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 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绵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 端恪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姚端恪公遇剑仙》是袁枚的志人文言小说。全文仅三百余字,写剑仙铲除贪官,赞名臣姚文然执法秉公,不贪私利,不畏强暴的一则轶事。其体制短小,结构谨严,且寓于戏剧性。作者对故事的潜意结撰,对人物的匠心经营,于平淡之中独见奇特,是此文与众不同之处。通篇尤着力于人物横断面的揭示:叙一人一事,一场一景。摭拾言行,貌似“妄言妄听,记而存之”,实乃阐明主旨,有感而发。小说行文力破史传文学之传统手法,开篇并不从介绍人物入题,反劈面以文燕受案犯“山西某”之“十万金赂”起笔,使姚公的“品格方正”,立刻面临贪赃枉法者的挑战,而这污吏又恰恰是位居大司寇的姚公之胞弟。编排之奇,出乎意料。且文字简括,而不板滞;富有气息又引人入胜。 有清一代,刑狱之腐败,贪官之丑恶,始终是历朝的两大恶症。作者借题发挥,即以此作为小说的脉络,于平淡的如实记叙中时时显露奇异处,常令人为之一震。小说伊始,便自生悬念:且观姚公如何诊治两魔。首节叙述简净,文辞流利轻灵。仅以“允”、“惮”、“不敢”、“希冀”、“私取”数词单描摹文燕的贪利与奸猾,冷静地在对比之中交待了人物,姚端恪公尚未出场,即已知其神韵非同一般。 据史书记载,姚文然,字弱候,谥号端恪。明崇祯进士,后仕清,官至刑部尚书。其一生“清介”,“里居几不能自给,在官屏绝馈遗,晚益深研性命之学”,尝云:“刃杀人一时,例杀人万世,可无慎乎?”居官为政,“钩稽研讨,必剂于宽平,决狱有所平反,归辄色喜,尝疑狱有枉,争之不得,退,长跪自责。”可见“山西某”被判“以谋杀案定罪”应是姚文然秉公决狱,慎而又慎的结果。其弟文燕受贿赂,虽仗势枉法,仍“惮”而“不敢向公言”。由此可知端恪公执法如山的威望了。 虽如此,主人公的艺术形象终显单薄,作者笔锋回转,遂引出下文里姚公灯下遇剑仙的一段轶事来。全段亦寥寥百字,在结撰铺排上倒构成小说之精华,更是作者笔墨重彩之处。面对刺客“手持匕首”,“忽自梁上下”,姚文然全无惊恐失措之举,反连连发问:“汝刺客耶?来何为?”其胆大沉勇之状鲜明可现。客以“为山西某来”作答,姚立即还一句:“某法不当宽”,针锋相对,斩钉截铁。为除绝刺客存念,姚公面对强暴、义正辞严:“如欲宽,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对话至此,主人公决狱审慎,秉公执法,宁死不屈的高尚品格已深入人心。然而,随着他手指其颈,一声“取!”如发千钧力,掷地有声:好一位有血有肉的姚端恪,正凛然挺立于公衙灯影之中,真神来之笔。此刻人物形象已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故事讲至这里,即使戛然打住,也可算得一则完整的叙述,但作品的内涵,亦将大减。作者的高明或正在此,袁枚将笔触一拨,构思并不停顿,改由刺客反问:“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这一问果然出乎姚公意料。一时无暇深思长考,只答以“我不知”。刺客又紧追一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随即腾身而出,立刻不见踪影。作者行文虚实相辅,构筑可谓精巧紧凑。 一场唇枪舌剑的交锋,一个濒临死亡的绝境就此瓦解,发生了奇特的变化:刺客夜访原是专为文燕受“山西某贿”而来。在面对面的问答声里,既印证了“料公之不知”,更认明姚端恪公执法如山的坚定,刺客的目的达到了。于是,在袁枚的笔下,刺客是理当被称作“剑仙”的——一位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和意志,也寄托着作者的憎爱与理想的奇勇大侠。故事果然是一波三折,而作者笔下的艺术形象也渐趋完整。 铲除贪官一节,由仆人追述经过,巧妙地避开了纯粹传闻记述时的夸饰或遮掩。而且文字格外简洁生动形象,读来亦是妙趣横生。“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锦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这一段描写真是笔下生花,以戏剧性的场面结尾,将剑仙的行动神速,非凡功力与疾恶如仇的性格特征刻化得维妙维肖,使人听来有身临其境之感。同时小说对出场一一作出交待,使故事完整,轶事真实可信。 篇末一联“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颇似《史记》之“太史公曰”与《聊斋志异》的“异史氏曰”。但作者并不以自己的身份去议论,而是仍然用姚公喜欢的一幅楹联作结语,倒也别开生面。其实,袁枚在平淡的记叙中早已揉进了自己的激情与慨叹。此联对于小说篇章结构的完整,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并非是可有可无的点缀,恰恰是极重要的环节。它揭示了主人公不惧、不贪、秉公执法的思想基础,具有画龙点睛的功用。关于此联,《池北偶谈》(清·王士祯撰)尚有另一则记述:姚公“命诸子各录一纸粘于壁”,公且“好行其德”,人“异之曰:他日必为风雅名家。”看来楹联之境界,早为姚文然所神思。而袁枚行文至此,已是笔酣墨饱,直抒胸臆。尾联出,已如同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了。 本篇构思之潜意结撰,人物之匠心经营,于平淡之中独具风格应是与小说语言的准确、生动、简练分不开的。以刻划人物而言,作者直笔写姚端恪公之“秉正”,衬托以剑仙之“奇勇”,对比于文燕之“贪恶”,始终把握了人物性格中最本质的东西。举如写剑仙之“奇勇”。夜闯公衙,入则以“忽”、“持”二字,显示其胆大、心细;出则用“腾身”、“但闻”、“如风扫叶”数词,又使剑仙来去无踪,神勇过人的特征鲜明生动。结尾处只听得文燕于车中惊呼一声“好冷风”,便已落得个“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更是写的活灵活现,剑仙之奇勇不由人拍案叫绝。 《姚端恪公遇剑仙》作为袁枚用以“自娱”的笔记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官场贪赃枉法的丑恶与刑狱腐败的黑暗。但其思想深度不高,与《聊斋志异》寄托“孤愤”的创作态度不能相比。可见《子不语》一类仿《聊斋》的文言笔记小说,往往袭其貌而遗其神。正如鲁迅先生所评:“其文屏去雕饰,反返自然,然过于率意,亦多芜秽”。既便如此,小说《姚端恪公遇剑仙》仍有其可读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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