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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丧、葬、祭礼、说教、礼拜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中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 (1) 本罪的行为客体为丧、葬、祭礼、说教、礼拜等。说教是指宗教团体宣扬教义的聚会。(2) 本罪的行为为妨害,即以各种行为妨碍干扰丧葬仪式、祭礼或礼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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