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工业投资条例Industrial Investment Reward Regulations
泰国政府为推动工业化而实行的投资奖励政策。1960年以前泰国颁布过类似的条例,促进本国工业的发展,但实际得益的是国营企业,华人经营的私营企业则受到压制。1960年10月颁布奖励工业投资条例的同时,成立奖励投资委员会,对约束与压制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作了根本性的改革,对私营企业一视同仁,提供包括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私人和外国资本建立各种企业,自此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20年中,经奖励投资委员会批准,新建企业达1100多家,投资总额34亿多美元,其中与农业有关的企业占27%,矿业与金属占15%,机器制造业占13%,服务业占21%。并提高了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减少了对外国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