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奉旨推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奉旨推问奉皇帝旨意审问案件。对一些重大案件,特别是官员犯罪案件,往往是皇帝亲自过问的,皇帝将自己的旨意指示法司等审判官员,让其进行审理。这种审理往往是对一些具体案情的查证,但整个案件的定拟毫无疑问都是按皇帝旨意进行的。如推问的结果不符合皇帝的意图,常常会被发回重新推问,直至皇帝满意。奉旨推问是封建专制权力制度化的一种形式,有利于皇帝专制权力的行使和国家的政治安定。当然,有时皇帝并不让法司奉旨推问,而是自己直接审断案件,随意处置,如明代的廷杖。 奉旨推问 奉旨推问诉讼名辞。奉皇帝命令而审其罪案称奉旨推问。《唐明律合编·明律》: “凡八议者犯罪,实封奏闻取旨,不许擅自勾问。若奉旨推问,开具所犯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闻,取自上裁。议者谓原其本情,议犯罪于奏本之内,开写或亲、或故、或功、或贤、或能、或勤、或贵、或宾应议之人所犯之事,实封奏闻取旨。若奉旨推问者,才方推问,职责明白招状,开具应得之罪,先奏请。令五军都督府、四辅谏院、武部、监察御史、断事官集议。议定奏闻至死者,唯方准犯依律合死,不敢正言绞斩,取自上裁。” ☚ 风闻涉疑故杀定婚妻 俸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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