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原因
恋爱的一方失去另一方的爱情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
❶客观原因。由于社会、家庭的阻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失恋。例如,恋爱对象屈服于长辈、朋友或社会舆论极力反对的压力,而无法再维持这种恋爱关系;或由于天灾人祸,使恋人伤亡或双方失去联系,恋爱关系被迫中断。
❷对方主观原因。恋爱对象由于发现双方思想、观点上的分歧或性格志趣上的不和谐,或由于长久别离,时空距离的加大而造成的感情降温;或恋人由于社会地位、职业、经济条件、思想上的变化而移情他恋等原因提出中断爱情关系。由对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失恋比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失恋对当事人的打击更大。因为客观原因使人感到不是对方的真实愿望,非人力所能控制,但中断恋爱关系出于对方主观愿望则使失恋者的自尊心受到很大损伤,感到羞辱、自卑和绝望,也容易因此而产生怨恨。失恋后的一些罪错行为大都是由于这类原因的失恋引发的。因此,想要中断爱情关系的一方应注意具体处理方法,既要解决问题,又要尽量避免引起意外后果。既要明确表明态度,不给对方留有幻想余地,又不要使对方感到太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