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夫盗钱告妻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夫盗钱告妻案 夫盗钱告妻案此案发生在战国时的秦国。《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载:“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何以论妻? 非前谋也,当为收;其前谋,同罪。夫盗二百钱,妻所匿百一十,何以论妻? 妻和夫盗,以百一十为盗;弗知,为守赃。”即,丈夫盗窃三百钱,告知其妻,妻和他一起用这些钱饮食。案发后二人均捕获,经审理,夫以盗窃论罪;对妻的论处,法官主张没有预谋,应作为收赃物论处;如系预谋,与其夫同罪。丈夫盗窃二百钱,在其妻处藏匿了一百一十,妻如知道丈夫盗窃,应按盗窃一百一十论处;如不知道,作为守赃论处。 ☚ 夜盗案 夫盗钱妻匿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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